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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新规下月执行 宁波两开发商突击退地

证券日报 2012-06-28 07:30:32

新规规定,闲置一年按照土地出让价款20%征缴土地闲置费,闲置两年则无偿收回

新规规定,闲置一年按照土地出让价款20%征缴土地闲置费,闲置两年则无偿收回

  ■本报记者 王 峥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新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7月1日就将正式实施.而就在新《办法》实施的"前夜",部分开发商也开始了突击"退地"的行动.

  继荣安地产后,6月27日晚,又一家的A上市房企银亿股份发布退地公告,不知是否是巧合,两家涉及退地的房企均来自宁波,解除出让合同的土地也均是2年前获取.而新《办法》中明确规定"闲置一年按照土地出让价款20%征缴土地闲置费,闲置两年则无偿收回."

  一周内宁波

  2上市房企退地

  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房产")的控股子公司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亿",其中银亿房产持有其67%股权,宁波市金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3%股权)于2010年1月29日在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414,599,380元的价格竞得鲁家峙岛东南涂A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010 年2月11日,舟山银亿与舟山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将鲁家峙岛东南涂A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舟山银亿,面积为179,170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单价2314元/平方米,总价为414,599,380元;合同还约定土地出让金分二期支付,第一期与2010年2月20日前支付41,459,938元,第二期于2011年8月5日前支付373,139,442元.

  按合同要求舟山银亿如期支付了第一期土地出让金后,截止2011年10月30日累计共支付土地出让金116,459,938元.但舟山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1日下发了《关于同意普陀区鲁家峙岛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调整后的《舟山市普陀区鲁家峙岛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了鲁家峙岛必须建设第二通道,即鲁家峙岛东南涂至半升洞大桥,大桥规划线路横穿东南涂A地块,导致该地块无法按原出让条件进行开发.

  银亿股份称,由于上述原因,经舟山市国土资源局与舟山银亿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上述合同,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按原价收回东南涂A地块土地使用权,并返还舟山银亿已支付的出让金116,459,938元.

  对于本次退地,银亿股份表示,收回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虽有助于现金流的改善,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基本无影响.

  地王处境尴尬

  面粉已贵过面包

  除银亿房产外,6月22日宁波另一大房企荣安地产表示,已经与当地政府解除了"闲置"两年半的昔日宁波地王--鄞州新城区庙堰-4号地块的出让合同, 根据公告,解除土地合同的原因是"竞得土地所在村村民上访等原因,导致土地合同未能按约定的进度执行",解除后,荣安地产不仅将收回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23.07亿元,同时获得损失补偿款4.15亿元,预计可增加利润9000万元左右.

  而据了解,在经历了2008年金融危机后,2009年开始宁波土地市场迅速回暖,房企拿地积极,"地王"频现,成交面积和成交价格同比大幅上涨,并以高达488亿元的土地出让金额高位居全国第六,2010年则延续了这一状况.不过,随后的楼市调控让宁波的土地市场一落千丈,在出现大量流拍的情况下,其余土地也基本都以底价成交.

  此外,据宁波本地媒体报道,目前宁波的项目打8折都很难达到促销的目的,必须打到7.5折或者7折,才能换到量.而在此背景下,因为周边在售楼盘的价格已经逼近甚至低于自身地价,那些在前两年楼市火爆时争相冒出的大小"地王",处境也日益尴尬.

责编 何建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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