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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勇:没达成共识阶梯电价就该暂缓

2012-06-01 01:04:36

赵勇

备受瞩目的阶梯电价,在一些省份出现了推迟实施的现象。比如在江苏,原定6月1日起开始推行的居民阶梯电价已确定推迟,具体方案将在6月份对社会公布,但方案内容和实行日期目前尚无定论。此前,同样原定于6月1日起实施阶梯电价的河南,也已经明确表示将推迟实施,具体时间同样未定。而据媒体5月31日报道说,广东、重庆、四川等地因阶梯电价听证会争论激烈,同样也没有确定实施时间。

已定好实施时间的地方开始推迟,更多的地方则是到现在还没有确定方案和实施时间,于是,这样一种说法便广为流传:全国推行阶梯电价要推迟了。这一说法的来源是,国家发改委要求全国6月1日起实施阶梯电价,但发改委已经澄清,称只是要求今年上半年推行阶梯电价,6月30日之前都不算晚。事实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今年3月28日提到推行阶梯电价时,也这么说的:“今年上半年各省将陆续推出居民阶梯电价。”如此看来,“全国阶梯电价推迟实施”这样的说法,确实站不住脚。但关于阶梯电价的纠结,却是实实在在的,至少,江苏、河南两地推迟实施已成定局,那么多地方在经历过多次听证之后仍未确定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内容和时间,同样也是事实。曾经让人感觉如箭在弦的阶梯电价,确实已经缓下来了。

有人认为,推迟阶梯电价的既定实施时间,有损政府部门决策的权威性。但我倒是觉得,仍处于争议中的阶梯电价方案,缓一缓是好事——出于尊重民意的缓行,恰恰体现了可贵的决策理性。

阶梯电价为何缓行,甚至为何迟迟不能确定最终实施方案?原因我们都心知肚明——初步方案还没有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这一点,从很多地方听证会上激烈的争辩可见一斑。以推迟实施的江苏为例,虽然204度的首档用电量,在已经公布初步方案的省份中不低,但听证会上仍然有不少反对意见,而方案提出方目前并未消除反对者“首档用电量还是太低”的疑虑。再比如,首档用电量是按月算还是按年算 (按月算对电力公司有利,按年算对消费者有利),到现在也没有确定。在这样的情况下,方案的确如江苏省物价局所言,需要“综合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如此,推迟实施也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这样的情况,相信在其他阶梯电价尚未定局的地方,都或多或少地存在。

方案还有待完善,还没有赢得绝大多数人的认可,就推迟实施。这样的决策理性是可贵的,因为“暂缓实施”体现出了权力对民意的敬畏。敬畏民意的暂缓,并未消减政府部门的权威性,反而提升了决策的公信力。因为只有经过充分博弈的决策,只有赢得绝大多数民众认可的决策,才有权威性和公信力。宁愿为了尊重民意缓一缓,也不要权力“我说了算”的不由分说,这是决策理念的一大进步。阶梯电价缓行,树立了一个值得鼓掌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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