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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再拨660亿元专项资金补助公租房

每日经济新闻 2012-05-24 10:20:44

其中,东部地区120.3亿元,占18.2%;中部地区250.7亿元,占38%;西部地区289亿元,占43.8%。

每经网快讯(记者胡健发自北京)据财政部最新消息,为支持各地区完成2012年全国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30万套的任务,近日,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了2012年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660亿元。短短不到一周时间,财政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专项资金就已经接近千亿元。

其中,东部地区120.3亿元,占18.2%;中部地区250.7亿元,占38%;西部地区289亿元,占43.8%。

该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包括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的资本金等开支。

本月以来,国家财政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就在5月18日,财政部还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了2012年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212亿元。

分地区来看,中西部地区成为大赢家,其中东部地区分到41亿元,占19.3%;中部地区106.1亿元,占50.1%;西部地区64.9亿元,占30.6%。

该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政府主导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开支。

同在5月18日,财政部还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下达了2012年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105亿元。其中:东部地区5.4亿元,占5.1%;中部地区57.4亿元,占54.7%;西部地区42.2亿元,占40.2%。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的租赁补贴以及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开支。用于上述开支后仍有结余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责编 王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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