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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严禁财险公司以高费用激励分支机构抢业务

2012-05-09 02:00:41

每经编辑 黄俊玲 每经记者 刘锋发自北京、成都    

黄俊玲 每经记者 刘锋发自北京、成都

5月8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称,近期一些财险公司采取高成本政策冲规模、抢业务,致使财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有所加剧。《通知》要求,严禁各财险公司采取高费用激励鼓励分支机构冲规模、保市场份额。

这是4月初保监会召集市场份额较大的财险公司,就如何规范财险市场秩序的问题进行座谈,在座谈会上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严禁财险公司以高成本抢业务之后,再次下发文件明令禁止保险公司以高成本来抢业务。

保监会列举了近期财险公司的一些违规行为,包括一些传统的违规行为(如虚列费用、虚挂中介等)和最新出现虚假电销等新的违法违规行为等,保监会认为,财险公司的这些问题损害了消费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对此,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树立可持续发展意识;重新评估今年的业务规划和绩效考核政策,对不合理的部分进行调整,并在5月17日前下发实施;全面规范销售激励行为,确保销售费用列支真实,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和加强自律。

《通知》要求,各家财险公司在制定业务规划和绩效考核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市场承载能力和公司核心资本、偿付能力、服务能力和内控状况;要强化成本管理,切实降低费用水平,严禁采取高费用激励政策鼓励分支机构冲规模、保份额;强化合规管理,严厉查处虚假应收、虚假批退及违规打折等问题;此外,还要考虑偿付能力及核心资本的约束。

在销售费用列支方面,《通知》称,一是对于非总公司直接开展的业务,总公司本级不得以任何名义列支用于销售的费用,保险集团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为财险子公司支付销售费用。二是严禁保险公司以争抢业务为目的的赠送或不当支付其他费用。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保监局加强监管,依法严肃处理财险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和开展电销产品经营合规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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