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网 2012-03-01 23:56:49
每经记者 万敏 发自北京
3月1日,央行有关负责人在防范信用卡套现风险通气会上表示,据统计,信用卡套现率(套现金额占信用卡消费交易额的比重)已从2009年第1季度的最高点2.7‰下降到2011年第4季度的1‰左右。
据人民银行统计,从2006年第1季度以来,信用卡呆坏账率(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占期末应偿信贷总额比重)呈稳中有降趋势,从最高点5.2%下降到目前的1.4%,为历史低点,显示信用卡信贷质量尚好。上述负责人表示,“虽然目前银行难以统计出呆坏账中,由于信用卡套现行为带来的资金损失的比重,但信用卡整体资产质量尚好的情况,说明恶意透支类的套现以及套现带来的信贷风险尚在可控范围。”
该负责人表示,信用卡套现成因主要是发卡审核不严、收单业务经营不规范,特约商户和受理终端管理松懈,信用卡套现便利性高,有一定市场需求以及套现防范难度大,取证困难。
央行表示,下一阶段将针对收单市场存在的经营不规范和风险案件高发现象,尽快出台《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强化收单机构对特约商户和受理终端的管理,按照监管要求趋同原则,明确非金融机构收单业务经营要求。继续推动出台《银行卡条例》。研究建设银行卡业务管理和服务系统,搭建风险信息共享和业务管理平台。
央行要求,收单机构要建立健全对特约商户的实名审核、现场检查和交易监控,落实对所有商户每半年至少巡检一次、高风险商户每季度巡检一次的要求,加强商户培训和风险教育;强化受理终端管理,控制移动POS的安装范围,防范违规移机。中国银联要加强对入网机构的管理,充分发挥银行卡组织的优势和功能,为会员机构对持卡人和商户的风险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上述负责人表示,《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出台后,组织进行一次受理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纠正收单机构套用商户代码和业务类型、恶意降价等不规范行为。
去年12月,曾有媒体消息称央行向第三方支付企业和商业银行下发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称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纵容、协助特约商户进行欺诈交易、信用卡套现等违法活动的收单机构,央行及其分支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暂停收单业务资格,甚至将被责令停业。
易观国际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0年,中国联网POS机的布放数量平均增长率和POS跨行交易额平均增长率分别超过40%和59%。据其预测,2011年该两项的增长率都将保持在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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