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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率先出台寿险电销外包业务规范

2011-10-27 02:09:39

Default-thumb_head 每经记者  邓莉苹  发自深圳

  昨日(10月2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深圳保监局2011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局在全国率先出台寿险电销外包业务规范,促进寿险电销业务健康发展。

    深圳保监局还透露,由生命人寿发起筹建的华信财产保险原则上已经获批,年底之前深圳保险总部将从目前的14家增至15家。

    深圳保监局出台的《关于促进人身保险公司委托非银邮类合作机构开办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规定,深圳寿险公司电销外包业务必须符合4项规范性要求:一是各人身保险公司在深圳开办电销业务须在保监局备案,并在指定报纸进行公示;二是各人身保险公司电销合作机构须是A类兼业代理机构,同时必须使用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专用号码;三是电话销售人员须为具有相关资质的合作机构人员,销售中须使用统一报备销售用语。四是明确各人身保险公司对电销合作机构承担业务管理责任,对合作机构的销售误导等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文件称,准备在全国率先推行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专业经营、集中管理制度。深圳保监局局长助理赵宇龙对此解释,这主要是为了治理目前中介机构的一些顽疾,让其从制度上进行改革。

    今年以来,深圳保监局对违规中介进行了重罚,之前暂停人保财险、平保财险以及太保财险等三家公司与车行、银行以及个人代理以外的中介渠道合作开展新的车险业务,整治时间大概在三个月左右。

    数据显示,深圳保监局前三季度共实施行政处罚31项,其中处罚机构达21家,处罚直接责任人2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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