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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联合检查预付卡发行管理 发现多种违规情况

每经网 2011-09-30 20: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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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网9月30日北京电 每经记者 万敏 发自北京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通告称,包括央行在内的七部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四家《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已受理的、业务申请范围中包含"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的非金融支付机构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正值中秋、国庆商业预付卡发行和使用高峰期,七部委针对北京、上海两个预付卡发卡规模较大的地区开展。

  央行表示,检查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了两地四家被检查机构,对被检查机构的支付业务、发票管理、财务管理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执行购卡实名制方面,多数机构未按规定登记和留存单位购卡信息;在执行限额发行制度方面,系统设置虽然按规定进行了金额限制,但人工售卡登记薄中尚存在超面额发行记录;在执行非现金购卡制度方面,存在单位一次性购卡5000元以上仍然使用现金的情况;在执行有效期制度方面,对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未做区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存量卡片未在系统内按新的有效期进行设置,或者虽然在系统中进行了设置但未通过合理方式告知持卡人;在持卡人权益保护方面,相关预付卡章程存在发卡收费和有效期超过后激活收费过高等问题;在发票管理方面,虽然按照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安装使用了税控收款机,并按相关规定开具发票,但部分发票的项目明细与其实际经营活动不符。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需进一步了解的情况,检查组要求被检查机构补充报告有关资料,如进一步审查发现相关机构存在违反财务纪律、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尤其是为公款消费、收卡受贿、开具虚假发票大开方便之门等突出问题的,七部委将根据职责分工进行严肃处理。

  经过审核,人民银行已对13家机构核发了"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许可证。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发布,央行称将按照规范为主、严格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多用途预付卡业务的严格审批和监管工作;尽快发布预付卡业务、备付金存管等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细化《通知》规定,规范预付卡经营行为。
 

责编 吴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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