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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贴息办法修订战略新兴产业受扶持

2011-06-23 01:36:07

每经记者  胡健  发自北京

    财政政策渐现发力端倪。

    昨日(6月22日),财政部印发修订的《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贴息的对象、申报、审查和下达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被新增为财政贴息的重点对象。

    根据《管理办法》,财政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贴息率不得超过当期的银行贷款利率,贴息率由财政部根据年度贴息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当年贴息资金申报需求等因素一年一定,原则上不高于3%。

    目前中国通胀局势仍然十分严峻,货币政策在未来一段时间或仍会收紧,这也加剧经济下滑的风险。6月以来,财政政策已开始逐渐发力,先是年内首发地方债支持保障房建设,继而又调整并扩大了财政贴息的范围。

    《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对于西部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和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给予重点贴息支持。

    新兴产业受到青睐并非偶然,财政部副部长李勇上月就曾明确表示,要综合应用贴息、风险补偿等财政政策,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升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档次。

    财政贴息确能成为企业资金缺口的及时雨。烟台冰轮集团技术中心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早在2007年,集团就自主研发了一款制冷压缩机,其单位功耗所获得冷量比传统产品可提高6.7%,但要将这一成果产业化,需对企业已有的生产线进行重大技术改造,资金压力很大。

    当时,烟台市财政通过重大技改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帮助他们从银行申请贷款1亿元。目前,这款新型压缩机已顺利投产,每年产量达3000多台,行业订货中标率达90.6%,成为冰轮集团新的利润增长点。

    国经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我们需要通过资金的投向引导,用财政资金作为杠杆,把资金引导到这些产业上来。因为这些产业不是资金供给过剩,而是供给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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