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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或者不走 保定市“二环费”都被高速捆绑

2011-06-22 01:41:41

每经记者  黄志伟  发自北京

 

    不管你走不走二环路,都需要缴纳“二环费”,这种莫名其妙的收费项目,让进出河北保定的司机们一头雾水。

 

    河北省保定市超达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只要不出保定市,在二环路上转多少圈都不用交费,但是,无论进入还是离开保定市,不管是否在二环路上行使,都要被收取“二环费”。

    据公开资料,保定市二环路于1997年开工,属于利用贷款修建的经营性公路,从1999年开始收费。建成后由107国道漕河收费站、京石高速保定北口收费站来代收二环费,另外,目前还有3个独立的收费站来收取二环费。负责经营二环路的,是一家名叫环通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的企业。

    2005年,保定市道路开发中心开始对环通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管理。中心一位贾姓工作人员称,二环路收费主要是为了偿还贷款,这个收费项目也得到了河北省政府的批准,其收费年限为25年,收费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4日。从2005年开始,他们对环通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规范企业收费的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其延期收费。

    据贾姓工作人员透露,修建保定市二环路的耗资将近10亿,目前通过收费所还的贷款不到总体贷款额的五分之一。  对于不上二环路也要收费的问题,其解释称,这主要是由于国家规定在太近的距离内,不能够设立两个收费站,而二环路和高速公路的距离非常近,只有几公里,所以之前在二环路设立收费站的提议遭到否决,从而形成了目前高速公路收费站代收“二环费”的局面。

    据贾先生介绍,对此问题,道路主管部门也感到压力很大。但是,目前似乎并未听说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出台。

    河北树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苏静平因为工作原因,经常去保定各县处理事务,所以这些年交了很多“二环费”。她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走不走二环路都要收费,从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来看,十分不合理。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表示,不走二环路也要交费,违背了《民法通则》最基本的公平原则。25年的收费时间、10元的收费标准,这些都要通过听证会的形式通过,而不是一个政府的批复就够了。

    发改委综合运输处研究院董焰表示,不仅保定存在这种捆绑收费的形式,很多地方都有类似的情况。政府没钱修路,于是就贷款修路,要想偿还贷款,就必须收费。国家规定,市区道路不准收费,修在城市边沿或者郊区的则是收费公路。但随着城市发展,这些收费公路已经成为城区扩展后的道路。

    对于能否与高速捆绑收费,董焰称,从道理上来说,这是不允许的。但是,和高速捆绑收费的好处,是可以减轻市修公路的压力。如果不捆绑在一起收费,为了躲避高速公路收费,很多车会开到市修公路上,增加了交通压力。考虑到一些具体的情况,很多交通主管部门默认了此种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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