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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二手房按评估价过户征税时间未定

2011-04-14 01:34:16

每经记者  胡廷鸿  发自深圳

  近日,有报道称,备受关注的深圳市“二手房按评估价征税”工作将于今年7月1日起开展。昨日(4月13日),深圳市地税局人士表示,目前仍未接到正式通知,但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

    “今年肯定会对存量房按评估价过户征税,但具体时间点仍未定。”上述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据透露,正式开征前,地税局会对不同档次的二手房核定一个评估价,并随不同时间段作出适当调整。

    “交易双方在房产交易中心过户时,交易中心会直接按照系统设定的评估价公式计算,如果双方有异议,可以提出调整申请。”地税局人士称。

    但该人士对不同类商品房征税的具体计算公式未有透露,仅称会在正式实施前一个月对外公布。

    对于深圳市出台二手房按评估价过户征税政策,上述人士说:“打击阴阳合同只是一个方面,主要出于税收征管方面的需要。按照国家税收征收规定,如果认为交易价格不合理,税收机关有权重新核定价格进行征税。”

    关于二手房按评估价过户征税的传闻一直不断。去年曾传闻将从2010年11月开始实施,一直未有动静。2009年之前,深圳市龙岗区就曾试行过按评估价过户征税的政策,但最终还是改回按合同价计算税费。

    对此,中原地产华南区董事总经理李耀智表示:“这一政策对二手房市场影响到底有多大,要看按评估价过户征税公式如何计算,这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但至今没有公布。”

    他同时指出,如果按评估价过户征税,导致二手房交易成本过高,业主势必会转嫁给购房者,有可能引导购房者直接购买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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