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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房产税一年现4版本

2011-01-13 02:00:50

每经记者  杨羚强  发自上海

        去年至今,关于上海房产税的消息不断。近日,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市场中心分析师罗寅申、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宋会雍向记者提供了房产税的4个版本。

版本1:大众“物业税”

        该版本物业税征收范围较广,第一套免征,第二套征;商业性、经营性住房先征,一般住房先从豪宅、别墅先征起,对大户型先征。

        看法:开征标准范围太广,基本已属针对各个层次的无差异税种;开征标准划分模糊,难划分。

版本2:人均超70平方米征税

        此版本在原房产税条例上做了修改,主要内容是以市场估值确定房产总价,在新房产税出台前已买进的住房均不征税。对新购买的住房,超出人均70平方米的征税,税率为估值现价的千分之八。

        看法:该版本从客观上解决了前期须对全市所有已购房房源的评估等操作难题。在面积认定的影响下,单价相对较高、地段较好的中心区域房源对购房者的吸引力会大增。

版本3:按套数和面积计算

        这一版本以市场估值来确定房地产总价。人均70平方米以下不征,第1~2套普通房不征,第三套都要征税,税率为估值总价的千分之八。

        看法:该版本对楼市的冲击更大,以套数和面积来划分,征收涉及面更广,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前期评估难度。同时未说明如果套数和面积相冲突如何判定。

版本4:细则概要版

        去年12月份,网上又流传了一份《房产税细则概要》,称按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所拥有的产权房以套数和面积相结合为基础征收房产税,根据房产购置原值或评估值来计税。

        家庭基本居住套数:夫妻处于在婚状态的,基本居住套数为两套;单身未婚或夫妻处于非婚状态(包括离异、丧偶)的,基本居住套数为一套。机构基本居住套数为零,今后应禁止机构购买住宅房产。

        家庭免税居住面积:人均免税居住面积乘以家庭人数,人均免税面积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为30~60平方米。机构免税居住面积为零,今后应禁止机构购买住宅房产。

        看法:对于这一版本,很多人认为应该是一部分从未买房的人恶搞的,执行的可操作性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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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祝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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