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董事长被罚70万元
2010-12-28 01:12:27
每经记者 李智
紫金矿业(601899,收盘价7.81元)今日(12月28日)公告称,公司董事长陈景河、董事邹来昌(兼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及紫金山金铜矿矿长)于2010年12月27日分别收到福建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称,2010年7月3日和7月16日,紫金矿业下属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先后两次发生含铜酸性溶液渗漏,造成汀江重大水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3187.71万元。按照相关法规,对陈景河罚款70.5997万元;对邹来昌罚款44.9768万元。
同时,紫金矿业公告称,为帮助信宜紫金银岩锡矿矿区下游受灾人民的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公司决定向信宜市民政局捐赠5000万元。而信宜紫金作为受灾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作为股东单位,支持信宜紫金采用各种方法(包括处置资产和权益)筹措资金,优先用于灾民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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