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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叫停地方水电开发补偿费

2010-12-07 01:19:51

每经记者  周晓芳  发自北京

        在放开对大型水电站的审批后,相关部门继续鼓励中小水电站建设。

        财政部12月6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停止执行自行出台的水电资源有偿开发政策,各地不得对已建、在建和新建水电项目有偿出让水能(水电)资源开发权,不得以水能(水电)资源有偿开发使用名义,向水电企业或项目开发单位和个人收取水能资源使用权出让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出让金、水电资源开发补偿费等名目的费用。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对此表示,该政策有利于中小水电企业,鼓励企业对中小水电站进行投资。

        中国向国际社会承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一次能源的比重将提高到15%。随后,近年来几近停顿的大型水电开发审批解冻。

        一位参与水电政策制定的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下一步应该对水电开发进行统筹管理,还将会考虑水电、火电上网电价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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