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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商业银行重返交易所债市

2010-12-07 01:19:38

每经记者  万敏  发自北京

        12月6日,招商银行和深发展成功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分别进行了企业债券和国债交易,成为首批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上市商业银行。这也是商业银行在时隔13年之后重返交易所债券市场。

        10月28日中国证监会、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据悉,根据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紧锣密鼓地做好了相关规则指南制订、技术系统开发测试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对所有上市商业银行进行了两次集中培训。

        1997年6月,为防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保障金融业的稳定运行,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相关部门决定停止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从事债券交易活动。

        2009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证监会、人民银行、银监会积极推动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相关工作。三部门就上市商业银行在交易所交易债券的交易系统、交易债种、后台结算及三部门间的监管合作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论证,形成了试点方案。

        “银行如果进入交易所债市,买方力量势必会推动交易所债市的发展”,第一创业固定收益部研究员刘建岩曾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也对媒体表示,商业银行重新进入交易所债市对于加速我国债券市场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深交所将积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以促进这一市场的稳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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