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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借整还”被叫停 新开工项目或例外

2010-11-24 01:15:14

每经记者  郭维娜  发自深圳

        银监会近日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当前重点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行彻底纠正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中的“整借整还”条款,改为在必要宽限期后至少每半年还本一次,利随本清。做到风险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早做损失度量与准备。

        业内人士指出,《通知》对新开工项目不太适用,因为这类项目还没有产生效益,企业很难还款。

防止不良贷款大规模出现

        2009年7月出台的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对借款人相关账户实施监控,必要时可约定专门的贷款发放账户和还款准备金账户。

        此前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固定资产贷款的期限较长,对资金使用的监管较为困难,《通知》将防止信贷资金流入其他领域。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通知》有助于严格信贷管理,他估计,目前固定资产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可能达到20%~30%。

        招行深圳分行副行长杨建中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之前采用整借整还的方法也有一定依据,因为项目要等到投产以后才有效益,才有资金回流。《通知》的出台是为了防止投机行为,分期还款证明企业一直在运转,有一定的现金流的支撑,也便于银行加强监督管理。此外,他猜测,去年银行9万亿贷款中,大部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银监会此举可能是为了控制风险,防止今后几年大量不良贷款出现。

或不适用于新开工项目

        对于《通知》对企业的影响,郭田勇指出,《通知》将使企业的还款更为均匀,短期内会增大企业的还款压力,长期来看,将减轻企业的还款压力,督促企业更有效率地运用信贷资金。

        杨建中也认为,固定资产贷款的金额一般上亿,期限通常在3~5年,不同规模、不同经营情况的企业所受影响不同。改扩建项目受到的影响就不大,因为这些企业一般是一边生产一边增加投资。《通知》对新开工项目不太适用,因为没产生效益的情况下企业很难还款。他举例说,对于部分新开工项目银行还特别规定还款宽限期,比如增加1年,一般的宽限期是投产以后1~2年,关键看企业的情况。

        目前银行对固定资产贷款的质量比较乐观。包括工行、深发展在内的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固定资产贷款的还款情况良好。

        发改委的数据显示,1~10月,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87665.1亿元,同比增长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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