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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华关联公司COD排放超38倍

2010-06-11 02:01:59

每经记者  孙嘉夏  发自上海

        继5月28日通报了当地10家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后,宁波市环保局再次出手,通报15家严重环境违法企业。

        由维科精华  (600152,SH)托管的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洋浙东),也出现在这份6月10日发布的通报名单中,该公司并被指出COD排放超标达38倍。

        “这家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人员,均由我们派出。”同日,维科精华投资者关系部门人士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但维科精华却并不持有兴洋浙东任何股权。两公司均为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控股)旗下企业,并在此前遭到是否为同业竞争的质疑。

        维科精华的应对之道是托管兴洋浙东,“以规避进一步的同业竞争”。而在兴洋浙东可能存在环保风险的情况下,维科精华当初选择的托管之举似乎尤为“明智”,但宁波市环保局的这一纸处罚仍让外界对两公司同业竞争的质疑再次浮出水面。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上述维科精华人士也承认:“我们不对兴洋浙东盈亏与否负责,他们的盈利也不会计入上市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兴洋浙东经营纺织品的制造、加工等业务,注册资本133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史美信同时在维科精华任董事兼总经理。兴洋浙东是亚洲最大的拉舍尔毛毯生产厂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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