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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出口钢绞线美商务部裁定“双反”

2010-05-19 01:34:34

每经记者  周晓芳  发自北京

        在美国商务部部长访华期间,5月17日,美国商务部又宣布一项最终裁定,对来自中国的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美国商务部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产品的售价低于合理价值,计划对该项进口征收42.97%至193.55%的反倾销税,另外还将征收8.85%至45.85%的反补贴关税,以报复中国对建筑用钢筋的补贴政策。

        2009年6月17日,美商务部决定对我输美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根据美商务部公布的立案公告,此次调查共涉及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向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产业提供优惠贷款、低价提供原材料、所得税优惠、增值税和关税等间接税优惠、政府赠款和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等6大类30个项目。申诉方指控的包括人民币汇率、出口援助赠款等7个项目没有列入调查范围。

        商务部一位专家表示,国外所持的反补贴“证据”,主要是中国对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人民币汇率问题及地方政府鼓励补贴措施。但事实上,中国对出口产品实行出口退税,是符合国际贸易理论的,绝对不能算是补贴。“除非出口产品低于国内的生产成本才是符合条件的。”

        “报复中国对建筑用钢筋的补贴政策?这只是美国贸易保护的一个借口。”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指出。

        不过,目前上述关税还没有正式生效,需要等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确认该项进口对美国生产商造成实质性伤害。该委员会预计将在6月28日对此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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