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大股东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2010-05-05 02:56:29
每经记者 杨可瞻
神马股份 (600810,收盘价12.49元)5月5日公告,公司日前接到证监会通知,核准豁免中平能化集团因国有资产合并而控制公司2.34亿股股份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2.95%)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并对中平能化集团公告对公司的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据公告披露,此次收购前,收购人是由河南省国资委以所持有平煤集团65.81%的股权和神马集团53.03%的股权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而收购人吸收合并平媒集团、公司大股东神马集团后,收购人由国有独资公司变为9家股东共同持股的国有控股公司。即收购前,中平能化集团通过神马集团间接持有神马实业总股本的52.95%。此次收购完成后,中平能化集团则将直接持有神马总股本的52.95%,并成为其大股东。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末,中平能化集团净利润为27.11亿元,同比上升128%。而2009年1~10月中平能化集团净利润则达到15.23亿元。相比之下,原公司大股东神马集团2008年净利润仅为-3.4亿元,业绩大为逊色。
公司表示,中平能化集团吸收合并神马集团、平煤集团目的在于促进两者重组后深度融合。根据战略规划,前者将围绕“4+5”产业格局,即进行产业板块的梳理和整合。同时,在本次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支持神马实业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时机以自有资金收购、定向增发或其他合理的方式整合尼龙化工产业。不过在未来12个月,中平能化集团暂无对公司主营业务调整的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在同业竞争方面,此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收购人因吸收合并平煤集团而直接持有平煤集团全资子公司开封东大和联合盐化100%股权。为避免同业竞争,中平能化集团将支持公司以出售资产、定向增发等方式,解决与开封东大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同时中平能化集团也承诺,不会在任何地方直接或间接参与或进行与公司产品或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神马股份2009年年报显示,期内实现净利润751万元,同比已扭亏为盈。主营业务中,帘子布收入占比最大,达到18.95%;其次为树脂的18.93%。境内、境外业务占比则分别为48%和12%。今年第一季度,公司净利润则为1358.89万元,相较于去年同期净亏7124.85万元已大幅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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