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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灯夜审 黄光裕案一日审毕

2010-04-23 01: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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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谢晓萍  发自北京

        昨日(4月22日),备受关注的黄光裕案正式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公司董事长许钟民、黄光裕妻子杜鹃一并出庭受审。两家被告单位——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派出代理人应诉。

律师冲出“重围”

        昨日8点40分,在北京二中院的接待大厅地下一层,黄光裕的辩护律师田文昌独自躲在角落里,记者蜂拥而至要求采访,田文昌表示不接受采访,并强硬地冲出“重围”。

        法庭工作人员表示,黄光裕案被安排在第二法庭,拥有30个旁听座位。“旁听证有限,主要是安排给被告家属、涉案的单位以及高院等领导。”二中院相关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在现场,记者看到,法院的安保措施也很严密,通往法庭的楼道加派了法警,旁听者进出都有专门的人员全程陪同。

        9点15分左右,黄光裕的另外一位辩护律师杨照东出现在安检口,“黄光裕案是不是会连续审3天?”记者问。“现在不方便说。”杨照东说着挤进了安检门。紧接着,国美、鹏润的诉讼代理人以及杜鹃的律师许昔龙、许钟民的律师刘东根、赵国华都迅速通过了安检。

        约9点25分,与黄光裕相貌极其相似的两名女子出现,记者们立即上前采访,但她们都躲闪记者、低头不语,拒绝回答任何问题。据了解,这两人一位是黄光裕的小妹黄燕虹;另一位是黄光裕的姐姐黄秀虹,目前她已接替黄光裕执掌鹏润公司。

        与此同时,在法院北门,代表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吴春妹等人,乘坐一辆标有“检察”字样的车辆进入法院。

        上午9点50分左右,旁听者全部进入法庭,庭审正式开始,主审法官为北京二中院唐季怡法官。

控辩双方激辩

        据知情人士透露,庭审持续一天,控辩双方各自观点鲜明,争论也十分激烈。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也成为律师为黄光裕罪行减轻辩护的重点。

        据了解,对于黄光裕所涉非法经营罪指控来自于一起将8亿元人民币非法转移至香港兑购成港币的事实。该人士透露,庭审中,辩方律师认为,黄光裕只是把钱打进深圳,深圳地下钱庄把钱转出,黄光裕本人并没有交易外汇的行为,8亿元人民币属于黄个人所有,他将自己的资金转出,并不具有营利性,只是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据起诉书透露,2008年11月18日黄光裕案发,直接原因在于内幕交易被查,且与中关村(000931.SZ)重组有关。

        辩方律师认为内幕交易主体如何界定是关键,在本案中,内幕交易为单位行为,资金的来源和盈利的去向都是指向单位,并不是黄光裕个人的行为,应该是单位犯罪。据了解,对于内幕交易罪名,许钟民、杜鹃均认罪。

        对此,一位法律界人士称,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黄光裕的行为是公司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如果是个人行为,按照我国刑法,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如果是公司行为,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于单位行贿罪,辩方认为,黄光裕只是“请托”,没有不正当的利益,而国美方面也表示,此项罪名与国美无关,国美方面也不存在不正当的利益,国美也没有将该项罪名指向黄光裕。据了解,作为行贿罪,如果黄光裕个人作为主体,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如果国美作为主体,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之前媒体猜测黄光裕案将审理3天,不过,庭审于昨晚21点30分全部已经结束。北京二中院的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审结束。截至记者发稿之时,田文昌、杨照东等人手机均无人接听。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具体日期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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