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更多

每经网首页 > 更多 > 正文

马明哲:保险营销员应免征营业税

2010-03-04 04:43:59

每经记者  刘锋  发自成都

        针对保险业界反映较多的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被双重征税的问题,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平安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交提案,从保险营销员的根本权益出发,呼吁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和解决保险营销员不合理税收和社保缺失的问题,更好地促进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马明哲在提案中指出,根据我国目前相关税务法规和条例,保险营销员作为非企业雇员,视同其他行业的个人和法人销售代理商,对营销员的佣金同时征收营业税  (税率为5%)和个人所得税。对营销员征收营业税,不仅与保险公司缴纳的营业税重复,而且,营销员的佣金收入实际为其个人提供劳动服务所得,征收营业税不尽合理,也不符合大多数的国际惯例,大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不对营销员征收营业税。

        马明哲建议,鉴于保险营销员体制的特殊性,国家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研究出台与保险营销员相关的法规,借鉴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和经验,保险营销员的劳务收入(佣金)在扣除一定的业务费用后,除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免征保险营销员代理保险业务的营业税。据了解,截至2009年末,全国保险营销员规模已突破290万人,直接代理的保费收入3618亿元,占全国人身险总保费的43.8%。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联系。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每经订报电话

北京:010-58528501    上海:021-61283003    深圳:0755-33203568    成都:028-86516389    028-86740011    无锡:15152247316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