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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空转6年 实为研究6年

2010-03-04 04:43:51

每经记者  徐奎松  发自北京

        对于物业税在地方的试点热议,让人雾里看花,听得见,看不见,物业税在地方“空转”试点的情况从未公布过。

        早在2003年5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分3批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重庆、宁夏、福建、安徽、河南、大连10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的32个县、市、区开展了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试点已经6年,按照计划“空转”试点如果成功将推至全国。

        有媒体披露,南京市物业税“空转”早在2004年就已经开始,相关试点是南京的鼓楼区、江宁区和高淳县。昨日(3月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连线了南京市税务总局的相关官员,他表示,“空转”试点是在运行,但都停留在研究层面,包括政府部门的研究和专家学者层面的研究,鼓楼区、江宁市和高淳县根本就没有具体做起来。

        这位官员透露,他们做过一次摸底,形式是低调调查,在咨询的120多份民意测试中,没有一个赞成物业税开征的。所以,根本进行不下去。这几年在向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递交的汇报材料,其实都没敢把真相说出来。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电话连线了深圳市地税局,有官员说,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指示精神,深圳市最初也拟定了一个大纲,市领导也很关心这件事。但总的来说,实行非常困难,主要是两方面的阻力:一是强征物业税影响房地产业的发展,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二是居民本身意见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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