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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 北银消费金融公司获准开业

2010-02-26 03:54:32

每经实习记者  蔡颖  记者  张玮发自北京

        日前,中国银监会发文批准了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开业,全国首批试点的消费金融公司正式进入运营轨道。今年在“调结构”的大背景下,消费金融公司获批筹建被称作中国金融业态的“破冰”之举。但在政府催生下的消费金融公司如何打破中国固有的传统金融业态,是否能有效拉动消费,市场普遍持观望态度。

难以明显拉动消费

        根据各项准入条件,银监会对北京银行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批,北银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人民币。

        事实上,这一新生金融业态模式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恐怕难以尽如人意。“目前我国消费信贷的比例只占贷款总额的12%左右,消费金融公司短期内能产生的直接拉动效果较小,对消费的促进作用需要立足长远。”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我国消费金融业务还处于成长阶段,在试点运营发展相对成熟后,消费金融公司会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体。

        据了解,试点期间消费金融公司授信额度的上限是客户月收入的5倍,主要向消费者提供两类消费贷款:一是耐用消费品贷款,包括家用电器、手机、电脑、家具等;二是一般消费贷款,如教育、装修、婚庆、旅游等。而这些消费需求依靠信用卡业务和银行个贷业务基本可以实现。

        与信用卡业务相比,消费金融公司并没有必然的替代性。业内有观点认为,消费金融公司要想从信用卡市场中分一杯羹,就要在还款利率和还款期限上都比信用卡更优惠,如此一来,消费金融公司的利润将很难保证。

        对此,北京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金融公司在市场中的运营会进入一段磨合期,目前的重点是推进这类新模式,对盈利方面还没与具体预测。日前,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部副经理宗良表示,消费金融公司在未来的两三年内可能很难盈利,银行更多的是把它作为一块试验田。

利率视风险定价

        消费金融公司贷款利率如何制定?北京银行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这是一个风险定价的过程。“基于无抵押和担保模式的贷款特点,按照风险定价的一般原则,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利率将高于贷款的基准利率水平,但今后,利率还会视业务变化做出调整。”

        根据中国银监会出台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可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发行金融债券等;在对申办人过往资信及信用记录进行审核后发放指定用途定向消费贷款,贷款利率区间为基准利率可上浮至400%。

        银监会日前指出,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风险管理,需参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1月初,银监会批准了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和成都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筹建消费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在西方国家以及亚洲一些地区已形成成熟的运作模式,在个贷领域,与信用卡、银行个贷三分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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