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3 04:30:36
据知情人士透露,蔡志强涉嫌受贿是由其情妇长期不懈向有关部门举报导致案发的。
每经记者 王文嫣 发自上海
昨日(2月22日),有“现实版宋思明”之称的原上海市普陀区区长蔡志强涉嫌受贿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鬓角花白的蔡志强在庭上始终面带一丝奇怪的笑容,基本承认检察机关指控的数笔受贿款项,认罪态度良好。
蔡志强出生于1964年,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毕业,研究生文化程度,被立案侦查前是普陀区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代表。1997年以来,蔡志强历任上海市人事局办公室副主任、代主任、人才开发处处长、副局长,普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区长等职务,案发前被调任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巡视员(正局级)。
检方查明,蔡志强从2000年至2009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284万余元。1999年,蔡志强担任上海市人事局办公室代主任期间,为紫元公司张林昌一家4口将户口从浙江象山迁入上海,收取好处费29万元。2001年至2002年,蔡志强担任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处长期间,又利用职务之便,为吴斌担任主任的汽车城人才中心提供方便,并接受了吴斌赠送的价值31.2万余元的帕萨特轿车一辆。2006年,蔡志强担任普陀区副区长期间,为宏泉公司提供便利,使其成为普陀区宝祥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接受宏泉公司王岳祥回赠的人民币113万元和1万澳元。此后,蔡志强又为唐晖所在的聚为实业发展公司名下的西部百货提供方便,将大产证分割成若干小产证,蔡志强分10次从唐晖处收取“打牌活动费”10万元,并在出国考察期间收取唐晖5万欧元。2008年,蔡志强任普陀区区长期间,为上海石诚公司提供便利,在澳大利亚考察期间,收取石诚公司高华5万澳元,并以打牌活动费的名义分3次从高华处获得5万元人民币。
蔡志强对指控全部认可,庭上发言主要是在回忆当时收受每笔贿款的细节。据知情人士透露,蔡志强涉嫌受贿是由其情妇长期不懈向有关部门举报导致案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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