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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房企囤地捂盘已发贷款予以收回

2010-02-09 03:14:42

每经记者  陈诚  发自北京

        工行2010年工作会议于昨日(2月8日)召开。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工行对存在“囤地”、“捂盘”行为的房地产企业不再发放新增贷款,并收回已发放贷款。

        据了解,在备受关注的信贷投放上,工行称,工行将合理掌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主动防范信贷风险,积极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具体在信贷投向上,工行确定了“六个重点支持”和“三个严格控制”。

        政府项目方面,工行将重点支持在建、续建以及已签约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国家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此前亦指出,要保持投资适度增长,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严格控制新上项目。

        工行还将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入名单制管理和贷款发放条件,严禁对项目资本金不足、“四证”不齐的房地产企业或项目发放贷款。此外,对于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贷款继续实行名单制严格管理。

        在消费信贷这个热点上,工行称,重点支持居民合理消费需求,开发适合居民家庭特点的消费信贷产品,着力支持居民首套自住型住房消费。

        此外,工行还将重点支持小企业发展和贸易融资需求;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绿色产业;重点支持战略区域发展,提高中西部、东北和重点县域信贷比重;重点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

        工行称,“有保有压”,在确定支持重点的同时,严格控制对国家重点项目以外的新上项目的信贷投入;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贷款,对于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一律不予信贷支持;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贷款。

        据了解,工行1月人民币各项贷款较上年末增加约1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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