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甘直供电试点输配电价获批
2009-11-26 04:18:17
每经实习生 李娇凤 发自北京
近日,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同意福建、甘肃两省上报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标准,其基本电价保持不变,而电量电价则有所不同。
福建省电网输配电价中,基本电价执行福建省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标准;电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103元,其中,110千伏用户为每千瓦时0.086元,220千伏用户为每千瓦时0.068元。
甘肃省电网输配电价中,基本电价执行甘肃省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标准;电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096元,其中,110千伏用户为每千瓦时0.081元,220千伏用户为每千瓦时0.066元。
此前,三部委曾通过了辽宁抚顺铝厂与华能伊敏电厂开展直接交易试行方案。相隔一个月,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发改委就批复了福建甘肃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输配电价。
中国能源网的CEO韩晓平表示,福建、甘肃两省直供电试点输配电价获批,有助于推动中国电力市场逐步走向市场化,标志着直购电改革正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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