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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力宝追讨“赃款”案开庭 称祝维沙拖时间

每日经济新闻 2009-10-20 10:12:39

         每经记者 严翠 发自深圳

         广东健力宝集团与祝维沙之间的故事始终说不完。去年12月,健力宝一纸诉讼将原健力宝总裁祝维沙及原董事长张海上告至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向其追讨9600万侵占挪用款;而10个月后的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该案近期在佛山中院首度开庭,祝维沙只派了代表律师出庭。

         佛山三水区人民法院立案,为何到佛山中院开庭?“这是祝维沙为拖延案件审理时间制造出的管辖权争议所导致的。”昨日,健力宝一位高层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称。

         健力宝诉称,2002年至2004年间,祝维沙为收回张海向其私自借的、购买广东健力宝集团的出资款,串通张海,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挪用资金的犯罪手段将健力宝9600万元资金非法支付给了祝维沙旗下的5家公司——北京金裕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裕兴软件有限公司、中山市创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智兴电子有限公司和盛邦强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据健力宝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本案本金加利息共计1.29亿元左右。

      “这个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健力宝上述高层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此案证据充分,因为在“张海案”终审判决书中已经认定了张海侵占健力宝集团9600万元赃款给了祝维沙、金裕兴及其关联公司,这次只是简单的“收回被偷款项”的问题,胜诉几率很高。

       “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从案件立案到结案,最长6个月,而现在这个案件中已经拖了10个月,才刚刚开庭。”健力宝高层告诉记者,去年12月,健力宝追讨祝维沙及5个关联公司侵占挪用9600万赃款的案件在佛山三水区立案,但之后祝维沙称收不到法庭传票,导致法院必须发公告,而公告期要等待2个月时间,之后祝维沙以“管辖权异议”要求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导致案件重新立案,而佛山中院要求涉及的5个公司的案件分开审理,此次首度审理只是第一个案件的首度审理,还有4个案件没有开庭。

      “而现在才第一个案件开庭已经耗费了10个月时间,现在祝维沙又准备以‘'管辖权异议’要求案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上述健力宝高层一脸无奈。

       2005年,原健力宝董事长张海被捕后,祝维沙也因“涉嫌转移资金”被佛山警方抓捕,但与张海最终被判入狱不同,祝维沙被免予起诉。

         张海的代理律师徐玉发表示,张海并没有占有涉案款项,也没有从中获利,而且此前法院刑事判决认定的张海非法所得的款项已经被追缴执行,因此不应该再承担本案中的民事赔偿责任。

责编 韩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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