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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创业板申购与中小板无异

2009-09-23 03:29:23

每经记者  崔丹

        昨日,深交所就创业板新股发行的热点问题回答投资者提问。

        对于投资者只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不打算进行创业板股票交易,是否也必须签署风险揭示书,办理交易开通手续的问题,深交所表示,自然人投资者还是要到营业部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在经证券公司确认并按规定期限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后,投资者才可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

        深交所表示,创业板新股申购事项与中小板没有差别。创业板网上申购单位为500股,每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确定的申购上限,超过申购上限,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

        同时,投资者参与创业板每只股票网上申购时,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次。若投资者使用一个账户多次(包括一处或多处)申购同只股票,第一笔申购会被确认,其余会被视为无效申购自动撤单。

        一般情况下,创业板新股申购日后第三个交易日(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部分的新股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处理。结算参与人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返还的申购余款后,再将款项返还给投资者。投资者何时可以取款,参照证券公司相关业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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