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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小股东胜诉 奥凯航空上诉

2009-07-31 01:59:02

每经记者  孙嘉夏  发自上海

        虽然获得天津市政府注资一事至今仍无定论,但奥凯航空内部的股东之争却始终不曾平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获悉,此前3位小股东诉奥凯航空一案,法院一审已判决小股东胜诉,但奥凯航空不服再次上诉,目前,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双方的纠纷来源于奥凯航空在2008年4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以及2008年10月召开的股东会。在当时的董事会上,奥凯航空创始人刘捷音总裁的职务被撤销,3位小股东因此要求法院撤销相关董事会决议。

股东之间矛盾重重

        奥凯航空各股东之间始终矛盾重重。目前,奥凯航空共有5位股东,大股东为北京奥凯交能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奥凯交能),该公司由均瑶集团控股,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金并任奥凯交能的法人代表,奥凯航空的股东还包括大地桥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桥公司)和邓启华、张影、张洪3名小股东。奥凯航空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其中奥凯交能认缴的出资比例为63%,大地桥公司和3名自然人共同认缴出资27%。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得到的一份北京市二中院之前的民事判决书显示,3名小股东认为,奥凯航空于200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第四次董事会,召集程序及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严重违反了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损害了我们的合法利益。”3名小股东认为,这次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存在诸多瑕疵,比如“未按公司章程规定时间提前通知董事,未通知全体董事、监事等相关应到会人员,表决时到会董事人数不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应撤销董事会决议。

        在小股东要求撤销的董事会决议中,即包括免去奥凯航空创始人刘捷音公司总裁的议案。而当时决议之所能通过,正在于奥凯交能位于大股东地位,但其余股东对于奥凯交能的出资问题始终持有异议,认为应按实际出资额表决,不过由于奥凯交能处于控股地位,决议依旧顺利通过,可是隐患却绵延至今。

均瑶集团的意思?

        “以奥凯航空的名义再次起诉,显然是大股东均瑶集团的意思。”奥凯航空一名高层昨日晚间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先前,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金已多次表示,刘捷音已被撤去公司总裁职务,“一旦小股东胜诉,就意味着刘捷音将名正言顺的重新回到公司。这显然是王均金不愿意看到的。”

        之前,奥凯航空的3位小股东已将奥凯航空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当时的董事会决议以及2008年10月的股东会决议。当时的股东会提议免去另一名董事刘伟宁的职务,股东会上,仍有小股东提出,由于出资纠纷尚在法院审理中,奥凯交能公司只能按照实际出资比例表决,而不应以63%的股权比例表决,但股东会决议最终仍旧通过。

        而经过法院的审理,判决3位小股东胜诉,作出撤销上述两次会议决议的决定。但奥凯航空表示不服判决,并再次上诉,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二中院目前已受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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