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贷款超500万 采用受托支付
2009-07-28 03:01:59
每经实习记者 曾春 发自北京
经过前期的征求意见,银监会“亮剑”,规范固定资产贷款和项目融资。昨日,银监会正式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专家表示,银监会在年中时段同时发布两个文件规范信贷行为,主要是考虑在上半年7.37亿元的天量信贷基础上,对下半年的放贷行为尤其是信贷流向作出规范,加强监管。
据了解,商业银行拥有3个月的过渡期,在这个过渡期内按照《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做好组织架构、信息系统调整以及合同文本的修订等各项准备工作。
大笔金额用贷款人受托支付
《办法》将贷款资金支付分为“贷款人受托支付”和 “借款人自主支付”,规定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办法》的出台并没有改变商业银行的授信条件,对企业贷款并不会产生影响。
《办法》规定,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并应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
该业内人士介绍说,在《办法》实施后,银行会增加一定的工作量,但都是可以承受的。同时对企业来说,可以降低利息支出和财务成本。
可“分阶段分额度”放贷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固定资产贷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融资通常具有融资比例较高、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等风险特征,这使得它不同于一般的固定资产贷款,需要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其风险加以控制和防范。因此,在制定《办法》的基础上,还专门制定了《指引》。
上述业内人士介绍说,《指引》明确了识别、评估、管理项目建设期和经营期两类风险的要求,并对贷款人采取相应措施有效降低、分散项目建设期和经营期风险提出了明确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项目属于《指引》规范的范围。同时,针对文化创意和新技术开发等项目发放的符合项目融资特征的贷款,也参照《指引》执行。
而针对项目融资金额较大、风险较强的问题,《指引》明确要求在多个贷款人为同一项目提供贷款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采取银团贷款方式。
另外,《指引》还规定,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借款人、独立中介机构和承包商等共同检查设备建造或者工程建设进度,并根据出具的、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共同签证单,进行贷款支付。
“这表示,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分额度的对项目贷款,”上述业内人士坦言,通过这一方式能有效避免银行贷款被挪用。
同步播报
银监会或限制银行发次级债
近期坊间传言银监会将对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方式进行规范和限制。“我们听说银监会准备限制中小银行发行次级债,但具体文件还没看到。”昨日,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
对此,一位知情人士未予以否认,但他指出目前并未看到跟这项规定有关的任何内容,“该项规定尚处于研究当中。”央行研究局的一位人士则指出,“我认为对银行发行次级债不会做出太多限制,估计会对部分发行条件进行调整。”
上半年信贷投放量激增,银行发行次级债也近乎疯狂。据不完全统计,14家银行已经有11家提出了发行次级债计划。7月22日,工行成功发行了400亿次级债,到目前为止,国内商业银行次级债获准发行量约2000亿元。
第一创业证券债券分析师王皓宇表示,银行发行次级债主要是为了补充资本充足率。上半年,银行信贷投放量较多,银行资本充足率势必会有一定下降,如果不及时补充资本金率,银行就无法进一步扩充资本进行放贷。
一位银行业人士表示,如果限制银行发行次级债的话,银行就只能依靠股东增资来扩充资本,“这样的话,补充资本充足率会有点困难。但是这对银行下半年信贷投放不会产生太大影响。目前银行的资本金充足率基本符合监管部门的规定。”
国泰君安金融行业分析师伍永刚表示,国内银行资本金充足率基本达到银监会的标准,银监会此举更多在于控制风险,起到警示作用。他进一步解释,次级债只能补充银行附属资金,对核心资本没有任何帮助。同时,次级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基本上都是银行间互相持有。实际上风险仍存在于系统内部没有消化掉。 每经实习记者 曾春
名词解释
◆固定资产贷款 《办法》从贷款用途的角度,将固定资产贷款定义为“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机构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其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沿用了国家统计部门的口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大类。
◆贷款人受托支付 是指银行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直接将贷款金额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这种方式免去了借款人支付的繁琐过程,也避免借款人将贷款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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