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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证监会敦促发行商及时披露零售信贷挂钩票据风险

2009-06-18 02:35:01

每经记者  李凌霞

        随着环球金融危机持续发展,持有信贷挂钩票据的投资者需要掌握票据的最新情况,并了解影响所持票据投资的各项风险。因此,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已发出通函,提醒发行商有责任披露零售信贷挂钩票据的风险。

        通函重点指出,发行商必须及时披露票据的相关风险,并要以显浅易明的方式陈述这些重要资料,让投资者可以作出有根据的决定或分析需要承担的信贷风险。

        港证监会又特别提醒发行商,如海外企业倒闭或会影响票据的表现,便须及时向投资者披露详细资料。

        通函促请发行商披露多项资料,当中特别提到以抵押债务证券作抵押的信贷挂钩票据,指出若抵押债务证券相关组合的机构出现违约,发行商必须予以披露,因为涉及抵押品的违约或会导致票据提早终止,投资者可以取回的款项很可能会远低于他们原来的投资本金。

        同时,港证监会也表示,持有零售信贷挂钩票据的投资者应联络分销商,索取票据相关风险的最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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