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火电污染排放新标提高电厂成本
2009-06-12 01:59:26
每经记者 范铁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昨天发布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收严污染物排放限值。新《标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标准高于国标。
新《标准》将不同时期建设的火电厂分为3个时段:1996年12月31日前为第1时段;1997年1月1日至新《标准》实施之日前为第2时段;新《标准》实施之日起为第3时段。对于第1时段和第2时段的电厂,新《标准》延至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广东省环保局标准编制组负责人王林介绍,广东省火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约占总排放量的60%。过去执行国标的有关指标则较为宽松,若按此标准,即使广东所有火电厂均达标排放,也无法满足国家要求达到的2010年火电厂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新《标准》实际上是要求新建电厂必须安装高效烟气脱硫装置、脱氮设备以及布袋除尘装置。这很显然会不同程度地提高部分电厂的生产成本。不过,对此国家有相应的电价补贴政策,目前实施的补贴标准为0.015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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