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鲍俊凯的任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009-04-10 03:21:45
每经记者 朱小雯 发自北京 针对有媒体“三鹿事件处分官员异地升官”的报道,昨日,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原食品监管司副司长鲍俊凯调任安徽省检验检疫局局长,是在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之前决定的。“因为该同志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赴任,于2008年12月到任。”该负责人说,对鲍俊凯的任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 3月20日,中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给予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媒体转载、摘编本报所刊作品时,请注明来源于《每日经济新闻》及作者姓名。 每经订报电话 北京:010-65072776 上海:021-61213899 深圳:0755-33203568 成都:028-86516389 028-8674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