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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亿地方债期限3年 个人利息所得免税

2009-03-18 01:41:02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地方政府债券终于水落石出。国家财政部昨天表示,国务院同意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债券期限为3年,利率随行就市;个人可购买债券,并且对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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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朱小雯 发自北京

    国家财政部昨天表示,国务院同意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地方政府债券终于水落石出。国家财政部昨天表示,国务院同意地方发行2000亿元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债券期限为3年,利率随行就市;个人可购买债券,并且对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和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目前已制定下发多个地方债管理制度文件,明年是否继续发行将视宏观经济形势相机抉择,当前,各地区发债规模申请经审核后,已于2月中旬下达至地方。地方政府正在核定的规模范围内履行项目确定、预算调整、人大审批等程序。

个人购债 利息所得免税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是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

    债券期限为3年,利息按年支付,利率通过市场化招标确定。具体发行方式是,财政部统一代理,按照记账式国债发行方式,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招标发行。中标的承销机构可以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流通。

    个人投资者可以购买地方债券。该负责人表示,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都可购买。债券信用实际上接近于国债。“同时,由于债券利率随行就市,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投资组合。”该负责人说。

    同时,为便于地方政府债券的顺利发行,这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税收优惠政策比照国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特案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分配倾向中西部地区

    财政部表示,财政部代发债券,有利于降低地方政府融资成本,提高债券发行效率,保障投资者按时收到本金和利息,提升地方政府债券信用等级。地方政府也可根据需求和债券市场情况,统筹安排发行节奏,促进债券市场稳定。

    在2000亿元总规模内,财政部分配债券的主要依据,是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规模、地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偿债能力等因素,按公式法合理分配各地区债券规模。具体因素包括中央投资中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数、综合财力、债务率、财力增长率、财政困难程度等,其中重点因素为地方配套需求。

    因此,此次债券分配倾向于中西部地区。由于中西部地区涉及民生的建设项目欠账较多,这次中央公益性投资项目向中西部重点倾斜,中西部地区配套任务也就较重。

用于配套公益项目

    财政部已经下发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安排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债券资金的使用方向。严格控制安排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行为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项目建设。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工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项目建设与配套等。

    财政部目前正在组织代理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相关工作。同时,财政部和相关部门将及时跟踪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情况,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将建立风险控制制度

    财政部没有透露地方债发行的具体时间,表示将根据地方政府上报的债券发行计划,按照成熟一期发行一期的原则,尽快组织债券发行。

    截至目前,财政部对各地区发债规模申请进行了审核,已于2月中旬已经下达至地方。地方政府在核定的规模范围内,进行项目确定、预算调整、人大审批等程序。接下来,财政部将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行高效、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今年为确保债券到期按时偿还,各地区政府作为地方政府债券债务人,要及时向财政部上缴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发行费等资金。未按时上缴的,按有关规定向财政部缴付罚息。对未按时上缴的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发行费和罚息等资金,由财政部在办理年度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时如数扣缴。

    至于明年是否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该负责人称,将视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相机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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