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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民能否缓缴社保费?官方回应来了

每日经济新闻 2020-08-02 18:07:35

每经编辑 张杨运

8月2日下午召开的新疆第十六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发布会上,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副局长唐恒毅介绍,疫情防控期间,当地社保政策实行下限不上调,个人可缓缴。

图片来源:新疆发布直播截图

一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二是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到2021年再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需要暂缓缴费的可通过手机APP或后期前往社区办理暂停缴费。对于各类中小微企业,可继续享受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直至今年12月底。对延长减免期限政策出台前,已征缴工程保险费的工程项目进行差额返还。

三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缓缴社交费至今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此外,我们将进一步扩大社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邮件办等业务种类,确保疫情期间社保服务不间断。

此外,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何新国表示,对新冠确诊、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医疗救治费用全部免费。

一是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医疗项目和药品全部纳入乌市医保支付范围。

二是未参保患者产生的救治费用也免费。

三是救治出院的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等的康复治疗费用,按新冠医疗保障特殊政策结算。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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