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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吧信披、到上交所楼上办公、起诉证监会 ST慧球这一年,唉!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1-06 18:39:05

这家公司就是ST慧球(600556,SH)——该公司2016年1月以来发生的雷人事情真不少。接下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将为您细数1年来ST慧球发生的“奇葩”事件。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谢宏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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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谢宏辰 每经编辑 宋思艰

《一千零一夜》是一本阿拉伯民间故事集,又名《天方夜谭》。1月5日,A股市场上也发生了一件“天方夜谭”的事情,一家上市公司因为拟审议1001项股东大会议案而被上交所出具了监管函。今日(1月6日),这家公司引得新华社也表态称:上市公司、资本市场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尊重股东,尊重价值投资,尊重市场秩序,要把股东当回事。毕竟,上市公司属于公司全体股东,不是一小撮利益集团的“纸牌屋”。

这家公司就是ST慧球(600556,SH)——该公司2016年1月以来发生的雷人事情真不少。接下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将为您细数1年来ST慧球发生的“奇葩”事件。

1. A股首例大股东爆仓案

2016年1月19日,当时还没被ST的慧球科技发布公告称,1月18日,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国平接到德邦创新(顾国平参与的资管计划产品)通知, 德邦创新接到优先级份额委托人浦发银行上海分行通知,已提前结束德邦慧金1号资管计划,并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将顾国平持有的全部本计划份额净值清零,顾国平在本计划项下的所有财产权益全部归浦发银行上海分行所有。德邦创新于1月18日卖出公司股份50万股,交易均价17.551元/股。

这一消息在当时的A股市场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毕竟这是首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遭遇“强平”的案例,在大家的印象中,上市公司的当家人一般来说资金力量雄厚,可没想到也出现了爆仓。当时顾国平给出的原因是:不了解情况,还不会玩杠杆操作。

然而,经历爆仓之痛的顾国平似乎并没有从上次事件中汲取到什么经验,在半年无果而终的筹划重组事项结束后,公司股票于2016年7月7日复牌交易。然而复牌交易后的慧球科技迎来的依然是一连串的爆仓,2016年7月13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称,顾国平旗下的部分资管产品已与其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同时该产品的进取级份额也已灭失。

值得一提的是,在创下A股首例大股东爆仓事件的同时,公司实控人还创造了上市公司实控人最低持股纪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6年7月15日晚间,慧球科技发布公告称,虽然当时顾国平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只有1.8%,但是因为顾国平在公司董事会中仍占有全部6个席位,可以对公司决策形成实质性控制,根据相关规定对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公司认定顾国平仍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 因是否举牌“叫板”上交所

就在顾国平成为史上持股量最少的实控人不久以后,慧球科技便遭到了举牌。然而在是否构成举牌的认定上,慧球科技居然与监管层产生了意见分歧。

2016年7月28日,瑞莱嘉誉增持慧球科技股份达4.999978%,触发权益变动披露义务,并通知慧球科技要求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但慧球科技一直以瑞莱嘉誉持股未达5%为由不予披露。

然后,上交所于8月4日、8月8日向慧球科技发出监管函件,明确告知该公司计算5%权益变动的适用规则,要求该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但慧球科技于8月5日召开董事会,拒不公告股东要求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8月9日,瑞莱嘉誉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自行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

慧球科技给出的不予披露理由主要为瑞莱嘉誉在该次购买该公司4.999978%股份之前并未持股,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适用范围。

对此,上交所表示,关于股东增持股份是否达到5%持股比例的计算规则,上交所2012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股东持股达到5%的取值范围为该比例的前后一手。同时,这项规定不仅适用于持股30%以上股东的增持行为,也同样适用于其他股东的增持股份行为,上述指引第二条和第十四条对此也予以了明确。从市场实践来看,这一做法已为市场所知晓,也为其他上市公司所遵守。

3. 原上市公司董事长“屈身”做公司证代

在公司确认被举牌以后,慧球科技似乎决定要对公司做出改革,而首要的改革就出现在人事上。

2016年8月9日,慧球科技发布的公告显示,鲜言出任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据了解,鲜言于2012年8月~2016年1月任上海多伦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那么,原为上市公司董事长职务的鲜言,为何屈身“下嫁”慧球科技,去做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呢?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当时与慧球科技的沟通中了解到:彼时鲜言尚未实际履行职责,因为根据交易所规定,出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需要首先取得董秘资格证。公司内部工作人员表示,鲜言还没有董秘资格证,因此还需要上市公司出具承诺,承诺其会参加最新一期会上交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然而直到目前,暂未有信息显示鲜言已经获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4. 不在交易所披露公告 跑去股吧信息披露

如果你认为此时的慧球科技已经攀登到了“雷人”事件的顶点,那就大错特错了,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之前慧球科技出现的“奇葩”事件相比之后来说,简直是大巫见小巫。

2016年8月18日,慧球科技应交易所要求全天停牌,当日晚间,上交所通过微博披露了其中原委——2016年8月17日晚,被暂停信披直通车的慧球科技,其还需根据监管要求进行修改、尚未对外披露的公告居然出现在了股吧之中,而且还冠以“公告”的名义。而且,在公告全文被公共媒体泄露、且存在误导投资者可能的情况下,18日开盘前,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无法与公司董事长董文亮取得有效联系。为保护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正常信披秩序,交易所决定自8月18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上交所明确表示,将视公司的信息披露整改落实情况决定股票复牌事宜,同时对于涉嫌违规的行为,将予以严肃追责。

翻查慧球科技的股吧信息记者发现,2016年8月17日晚 19时21分左右,公司股吧中出现了一则名为“广西慧球科技全资子公司购买汉通置业房屋资产的公告”的帖子。此帖开篇即显示了“本着对广大股民的尊重和信息公开的义务,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义务做出信息披露。由于交易所停止了公司的直通车信披,现以此形式向广大股民及社会各界公告此信息”这样一段话语,接着便是以图片形式显示了两页公告。该所谓“公告”的内容,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湖北科赛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楚天城一期办公楼一幢,总建面3361平方米,售价约为1243万元。公司称上述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流程,在被暂停信披直通车业务之后,慧球科技的公告由上交所进行事前审核。上交所披露,8月17日收盘后,慧球科技通过信息披露业务系统向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提交拟对外发布的公告。公司监管一部审核后提出意见,要求公司核实相关事项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是否须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但公司未按监管要求进行修改,公告也未对外发布。当日晚间,前述公告的主要内容在东方财富网股吧出现。

经上交所核实,股吧出现的公告主要内容与公司通过前述业务系统提交的材料完全一致。据此,上交所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涉嫌泄露尚未对外披露的重大信息,可能对投资者造成误导。

5. 上交所无法与公司取得联系 对公司ST处理

上述事件发生后,监管部门依然无法与公司取得有效联系。上交所在官方微博披露,在前述公告在股吧出现后,公司监管一部在8月18日开市前拨打公司董事长董文亮电话,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目前,公司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不具备必要的任职资格,尚不能履行相应职责;公司董事长至今不能与监管一部保持有效联系,也未按监管一部前期要求接受监管谈话。

基于前述情况,上交所公司监管一部表示,已失去关于慧球科技的有效信息来源,无法通过有效途径就公司信息披露与其进行联系,公司是否能够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最后,慧球科技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2016年9月9日,上交所颁布对慧球科技股票进行ST处理的通报。

通报内容显示,2016年8月26日,上交所发出监管通报,就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球科技或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公司在9月9日前限期整改;如未完成整改,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以下简称ST处理)。

前述通报发出后,上交所通过电话、函件等方式先后多次督促公司切实整改。截至9月9日17时,公司仍然没有提交整改报告,没有在限期内完成其本应主动落实的整改要求。鉴于此,上交所决定自9月13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ST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将由“慧球科技”变更为“ST慧球”,并转入上交所风险警示板继续交易。在此之前,公司股票于9月12日停牌一天。

6. 增设办公地点到上交所楼上

就在被上交所通报批评以后,为了配合监管要求,ST慧球决定“搬家”,而搬去的地点则是上交所办公地点楼上。

2016年11月1日,ST慧球公告称,即日起拟于上海市增设办公场地,新的办公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401室。不过,公司原来的主要办公地址不变,仍在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6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ST慧球增设的办公场正好位于上交所楼上。资料显示,上交所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该大厦地上27层,2~9层为交易大厅,10层及以上为高档写字楼。

ST慧球在公告中明确表示,增设新的办公场地是为了全面配合监管要求、更好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同时表示,新的办公场所仍处于筹备阶段,尚无具体办公人员安排。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今日(1月6日)实地走访发现,目前ST慧球新的办公地点仍在装修,尚未投入使用。

7.起诉证监会

ST慧球最近一年做过的“奇葩”事件的高潮就发生在几个月之前。

2016年11月24日,ST慧球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证监会《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2016] 4号),证监会决定,对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书面申请撤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决定》([2016] 236号)不予受理。公司出于审慎考虑,为了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决定行使行政诉讼等法律赋予的权利。 

2016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立案登记表及诉讼费交款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因不服证监会于2016年11月16日作出的“[2016] 4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书》,法院现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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