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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立家访谈:社会组织承接权力 依法办事是前提

2014-03-06 01:12:06

对权力下放问题,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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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在即将进入 “啃硬骨头”的攻坚战之际,地方政府以及社会组织能否顺利承接这些取消和下放的权力,是改革的后续问题,也是能否顺利进行下一步改革的关键。

就这个话题,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的专访。

NBD: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和取消后的承接部门,也就是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做好哪些准备?

竹立家:所谓权力的下放和转移,下放就是下放到下一级的地方政府,转移就是转移到社会组织。我个人认为,现在的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转移过来的权力的时候,有几点是非常重要的。最重要的一个就是依法办事。

如果从企业等基层的角度来看,中央下放和取消的这些权力,如果一些社会组织运用不好,不但不能减轻企业负担,反而有些收费更高了、手续更复杂了。

所以依法办事的能力是一个最关键的能力,我觉得是最重要的,也是当务之急。

NBD:社会组织承接部分职能,将带来怎样的社会效果?

竹立家:权力的下放和转移有一个初衷,或者说最根本性的目的就是实现社会共治。也就是说对社会的治理,对社会的发展、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社会监督,这些事情都不只是政府在发挥作用,现在把行政审批下放和取消之后,需要大家共同来负责,共同治理。

所以说,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和取消之后,负责承担一部分责任的社会组织,其组织能力、承担责任的能力以及执行力都要大幅度提高,具备有真正实现社会共治的能力,如果没有这种能力的话,行政审批权力的取消和下放的初衷就难以实现。

NBD:那么承接这些行政审批权的地方政府呢?他们在承接更高一层政府职能转移时有没有做好准备?

竹立家:从现在的情况分析,相对来讲,地方政府承接政府职能下放所做的准备要比社会组织好一些。

在这些年发展的同时,随着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的增加,地方政府在组织架构、政府公务公开水平等方面都做得比较到位,比如政府办事平台,政务公开的微信、微博等,从组织架构来讲都是比较到位的。下一步地方政府要开发承接行政审批下放的潜力,就是要 “练内功”,增强自身承担责任的能力,努力提供更为便捷、更为规范、更为有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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