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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圈起底 资本市场利益交织

上海证券报 2014-01-16 09:37:30

内幕交易案是如何形成、传播及认定的?作为窥视内幕交易细节的一个小窗口,2013年,证监会网站披露了30起内幕交易行政处罚案,详述了部分案件的始末。

荒诞的申辩理由

根据曾林的询问笔录,曾林全权委托下属符某负责管理公司股票投资;买入中航重机的决策是符某作出的,而符某向曾林解释的买入理由:一是王亚伟在2010年一季度重仓买入,有示范效应;二是当时符某判断大盘处在底部,是买入时机;三是王亚伟的持仓成本在除权后大概是14元左右,而当时股价是12元左右。

查阅公司财报,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王亚伟当时所在的华夏系共有三只基金位列前十大流通股东榜,其中华夏行业精选及华夏复兴均为榜单“新面孔”。2010年半年报中,华夏系基金在前十大流通股东中一举占据四席,合计持股占流通盘比例升至13.6%,其中华夏行业精选大举加仓1180.33万股,一举排名十大流通股东之首;华夏红利增仓1111.42万股,紧随其后。不过,从三季度开始,华夏系已现减仓的苗头。截至2010年12月31日,前十大流通股东中已没有了华夏系的身影。

此外,还有人声称借钱炒股的本意是借钱买房。在劲嘉股份的内幕交易案中,曾任劲嘉股份监事的曾国波,利用职务关系获悉公司正与美国烟草公司洽谈合作事项,即于2009年9月2日从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庄某智处借款300万元,并于当日及次日将借款转入其妻文某对应的资金账户,买入了劲嘉股份股票,最终获利93.88万元。

然而,曾国波却称:“最初找庄某智借钱是为了买房,后来房子没定下来,觉得劲嘉股份的股票不错,就想赌一把。”他还称,自己买入的原因是劲嘉股份刚出了中期报告,预计全年业绩增长50%,很多券商研报提升了评级,自己对公司下半年业绩很有信心。

不过,此类托词最终未获监管部门采信。

从案例可以看出,证监会认定内幕交易的重要依据之一,是双方通话记录与股票交易的时间关联度。

例如,ST北人(现为北人股份)于2012年初筹划重大事项,内幕知情人京城控股总经理仇某将信息透露给张庆瑞。根据仇某的通话记录,2012年2-3月间,张庆瑞与仇某经常电话联系,其中3月28日通话两次,时间均为44秒;3月29日晚20:09:54通话时间为2分28秒(仇某主叫)。之后双方再无电话联系。仇某在本案内幕信息形成后的当天晚上,即3月29日晚与张庆瑞有电话联系。2012年的3月30日至4月4日休市。张庆瑞账户于4月6日大量买入ST北人股票。证监会认为,张庆瑞在本案中交易的时间与其和仇某的联系时间高度吻合,且交易风格同以往相比有较大差异。

又比如,在中航重机重组消息公开前,赵某与曾林有过多次通话。2010年7月9日至9月30日,赵某与曾林通话15次,其中赵某主叫6次、被叫9次,通话时点与曾林旗下的“汉昆投资”账户买入中航重机的时点高度吻合。虽然当事双方均否认通话涉及内幕信息,但这仍然成为证监会认定内幕交易的重要依据。

责编 邬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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