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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秒杀”案开庭原告提供视频新证据

2010-07-13 01:38:29

每经记者  刘丹  发自北京

        肯德基“秒杀门”事件并未因其道歉而停止,7月12日肯德基  “秒杀门”第一案在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北京市一消费者起诉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北京肯德基),要求后者兑现4月6日秒杀优惠券的承诺。法院7日内将公布判决结果。

        北京市消费者刘聪来在法庭上,介绍了消费经过,4月6日晚,刘先生持肯德基优惠券来到北京肯德基苹果园餐厅,要求以32元购买64元的全家桶外带套餐,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已停止该优惠活动。刘聪认为,他与肯德基之间形成了事实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应按优惠券载明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肯德基的行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于是提起诉讼,要求肯德基按照优惠券价格32元出售价值64元全家桶套餐。

        值得注意的是,原告刘先生除在庭上出示了一份新证据,一段约2分钟的手机录像,在书记员的电脑前进行了播放。

        在录像中刘先生持优惠券要求餐厅服务人员提供套餐,但被拒绝,要求刘先生与餐厅经理沟通。

        “餐厅工作人员都无法判定我的优惠券是真是假,我是第二天在公司网站上才看到活动停止的通知。”刘聪认为肯德基方面在网上公布了优惠活动的期限和使用条件,但并未明确告知其授权网站,消费者按照要求去门店持券购买,已经形成了事实合同关系,肯德基在未经消费者同意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不能拿出优惠券无效的有效证明,属于违约。

        对于原告出具的视频,肯德基代理律师则史先生表示,鉴于原告在律师事务所从事的关联工作,怀疑原告并非真的在餐厅消费,而是提前获知此次“秒杀”纠纷,出于职业敏感才复印优惠券,如果是这样动机出于恶意,就涉嫌消费欺诈。

        同时肯德基也承认网上有很多泄露活动消费券的渠道,目前公司也未能查清泄露的原因。

        对此刘先生表示,因为餐厅已经有消费者与服务员当场发生纠纷,所以他才使用了手机拍摄而并非专业摄像器材。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肯德基无法提出有利证明消费者手上的优惠券是未授权渠道获得的无效券,这一点对肯德基公司方面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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