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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豪润达二股东违规卖票收益被“充公”

2009-11-11 01:36:43

每经记者  朱秀伟

        今年上半年的大牛股德豪润达(002005,收盘价15.09元)今日发布公告,公司二股东广东建隆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建隆达)违规卖股票,短线收益将被没收。

        今日,公司公布了二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今年3月份广东健隆达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获得公司1616万股,成为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健隆达又在2009年5月13日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买入公司股票2184万股,但该股东又于2009年9月21日卖出136.94万股,相差只有4个多月时间。5月19日当时转让股份的价格为6.03元/股,而9月21日,广东健隆达卖出股票的成交均价位10.175元/股。共获得利润567.62万元。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所持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广东健隆达违反了前述相关规定,违规所得被没收。

        广东健隆达同意将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567.62万元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上交公司。公司董事会将会持续督促广东健隆达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公告称:“经与广东健隆达相关人员沟通,广东健隆达出现短线交易的原因是由于对相关证券法规的理解不深。广东健隆达就此次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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