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两高”项目违法问题突出被通报:“十三五”能耗强度不降反升,能耗增量超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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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对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现场查实的7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其中,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吉林发现,辽源市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不力,“十三五”能耗双控两项指标均未完成目标任务,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违法建设、违法生产问题突出,全市减污降碳形势极为严峻。

辽源市位于吉林省中南部,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依赖性强,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量达到520.5万吨标准煤,较2015年升高近20%;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量为304.3万吨标准煤,占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比重由2015年的76.9%升高到90.7%。

通报指出,《吉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要求,辽源市“十三五”期间能耗强度下降15%,能耗增量控制在65万吨标准煤以内。但辽源市“十三五”能耗强度不降反升,升幅达5.47%,能耗增量达86万吨标准煤,超过控制目标。

按照《吉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2020年辽源市碳排放强度应较2015年下降18.3%,但辽源市“十三五”前四年碳排放强度不降反升(2020年数据目前尚未公布),升幅达8.57%。辽源市是吉林省唯一一个“十三五”能耗双控两项指标任务均未完成的城市,也是唯一一个“十三五”前四年碳排放强度不降反升的城市。

通报指出,辽源市对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在国家及省多次要求进一步压减“两高”项目的情况下,仍于2021年3月向省里上报14个“十四五”拟投产达产重点用能项目,设计新增能耗总量331万吨标准煤。2021年1~8月,辽源市经省、市两级发展改革部门节能审查通过的项目12个,能耗总量48.4万吨标准煤,已超过吉林省拟向该市下达的“十四五”新增用能控制指标,能耗双控压力进一步加大。

另外,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违法建设“两高”项目问题突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环境污染十分严重。2018年以来,该企业新建14个钢铁配套项目,均存在违法建设或投产问题。其中,120万吨/年炼焦项目在未取得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手续情况下,擅自于2019年4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建成60万吨炼焦产能,2021年1月正式投产。该炼焦项目未按要求建设干熄焦、烟气脱硝设施,投产以来除尘、脱硫设施一直未投运,炼焦废气长期直排,现场检查时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高达1928毫克/立方米,超《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18.3倍。

2021年9月1日,督察组现场检查时,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炼焦废气直排,二氧化硫浓度高达1928毫克/立方米,超标18.3倍 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督察还发现,该企业在国家三令五申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情况下,仍顶风违规变相新增炼铁产能。

通报指出,吉林省辽源市监管层层失守。督察进驻前夕,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先后为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炼焦项目补批了煤炭替代方案、节能审查意见等相关手续。但督察发现,辽源市政府上报的煤炭替代方案明显不实,拟通过调整一家煤炭生产企业煤炭消费量统计数据,实现43.56万吨的煤炭消费量替代,实际上该企业年度煤炭消费量并未减少,纯属“数字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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