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借贷纠纷 兆新股份实控人红利要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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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兆新股份(002256,SZ)实控人陈永弟及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创业投资)被要求追回2017年的股息红利。

5月26日晚间,兆新股份披露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山法院)《执行裁定书》。因申请执行人高雅卿与被执行人彩虹创业投资、陈永弟、沈少玲民间借贷纠纷案一案,南山法院要求公司暂停向被执行人彩虹创业投资、陈永弟支付2017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中待分配的现金红利共计3054万元。而根据兆新股份彼时的股息分红,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5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1亿元。

5月17日,南山法院向上市公司送达了(2019)粤0305执3695号之一执行通知书,通知公司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彩虹创业投资、陈永弟追回现金红利3054万元并将该款项付至南山法院账户,逾期南山法院将对公司强制执行。

(封面图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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