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拟将72款新能源汽车车型从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中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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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工信部发文表示,第十六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于2018年2月发布后,共有72款车型在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拟从《目录》撤销。拟撤销车型包括比亚迪唐、广汽传祺GS4EV、长城欧拉iQ5、重庆力帆330EV等。

以下为工信部全文:

关于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17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8年17号)相关要求,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经统计,第十六批《目录》于2018年2月发布后,共有72款车型在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拟从《目录》撤销。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4月1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传真:010-66013708

邮箱:qiche miit.gov.cn

附件: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9年3月26日



(封面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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