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及上市后多次虚增利润 *ST清越收1.72亿元罚单 公司或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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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盘后,*ST清越(SH688496,股价0.93元,市值4.2亿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6〕49号)。

经查,公司在IPO(首次公开募股)招股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并在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中持续虚增利润,涉嫌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拟对*ST清越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72亿元罚款;对4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50万元,并分别采取3年至8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2年上半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一倍多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ST清越的造假行为最早可追溯至IPO申报阶段。

证监会查明,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ST清越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等方式虚增利润。具体来看,2020年虚增利润总额337.40万元,占招股说明书披露当期利润总额的5.56%;2021年虚增利润总额764.53万元,占比15.58%;2022年上半年虚增利润总额2358.1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高达131.74%。

上市之后,造假行为并未停止。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4711.56万元,占披露利润总额的108.53%;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4753.6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

此外,2023年*ST清越未及时披露补缴出口退税款4441.99万元的事项,该金额占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79.74%。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拟对*ST清越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72亿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裕弟、时任副总经理穆欣炬、时任财务总监张小波、时任监事会主席吴磊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900万元、700万元、400万元罚款,同时拟对四人分别采取8年、6年、5年、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半年业绩下滑,如今或将退市

*ST清越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OLED等新型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PMOLED技术起步,逐步形成PMOLED、电子纸模组与硅基OLED微显示器三大业务格局。公司核心技术发源于清华大学有机光电子实验室,曾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等认定。2022年12月28日,公司以“清越科技”之名登陆科创板,IPO募资8.24亿元,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然而,上市之后公司业绩持续恶化。2026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2.76亿元,同比下降16.26%;归母净利润亏损2.29亿元,亏损同比扩大644.5%。巨额亏损的直接原因,正是公司对1.73亿元行政罚款计提了预计负债。

退市风险已进入“倒计时”。根据相关公告,公司因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违法行为,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如最终处罚决定书确认,公司股票将自披露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停牌并终止上市。

与此同时,公司还面临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直接威胁。截至8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0.92元,总市值仅4.14亿元,已连续13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根据规则,若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直接终止上市,且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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