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都市时报
《回应康师傅事件 昆明企业与矿物质水划清界线》:
康师傅矿物质水实为自来水事件一出,顿时在昆明市场激起千层浪。本土水企纷纷澄清,矿物质水并非矿泉水;是因为之前宣传不够,才导致大量消费者的概念混淆。云南德和政律师事务所杨名跨律师则认为,康师傅“选用优质水源”已构成欺诈。
8月8日 齐鲁晚报
《康师傅矿物质水遭济南部分商场下架处理》:
在泉城广场南侧一家大型超市里,记者看到这里的瓶装矿泉水货架上,有一部分明显空着。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这里以前摆放的是康师傅矿物质水,但现在已经下架了。
8月13日 杭州日报
《自来水变矿物质水追踪:监管部门要求康师傅纠正广告词》:
针对康师傅新推出的矿物质水电视广告中有“选取优质水源”的广告词,昨天,杭州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负责人表示,矿物质水是水经过滤净化后添加矿物质元素而成,而广告中出现的“选取优质水源”广告词,容易造成消费者认识偏差。目前已告知杭州的康师傅矿物质水生产厂认真纠正这种做法。
8月15日 中国企业报
《记者超市目击:康师傅矿物质水15分钟一瓶未卖》:
记者在饮用水货架前停留了15分钟左右,发现没有一位消费者选择康师傅矿物质水,而其他品牌的饮用水却被消费者拿走了10余瓶。其中记者看到了很有趣的一幕,一个小孩子本来已经拿起康师傅矿物质水,但却被家长阻止,而选择了其他品牌的饮用水。
8月27日 新闻晨报
《康师傅水源事件引质疑:自来水能否称瓶装饮用水优质水源》:
杭州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督处副处长汪晓敏认为,因为 “优质水源”没有界定标准,因此工商部门无法鉴定。但是,他明确表示,康师傅矿物质水“选用优质水源”的电视广告“表达很模糊,容易造成消费者认识偏差”。
“这句广告词有点打擦边球,会使消费者误以为康师傅矿物质水就是矿泉水。”汪晓敏说,出于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他们已要求康师傅矿物质水生产厂家认真纠正这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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