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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绿色周报|49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2家上市公司收超10万元环保罚单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8-13 20:12:59

每经记者 宋可嘉    每经编辑 程鹏 陈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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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上市公司收超10万元环保罚单,中化国际子公司一违法行为被重新处罚…… 2022年8月第一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86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2022年8月第一周搜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49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其中,20家属于国资控制企业,11家为千亿市值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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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绿鉴:2家上市公司收超10万元环保罚单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8月第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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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看,在2022年8月第一周,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负面信息共关联到49家上市公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49家上市公司背后有多达768.51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将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譬如,不久前因股价跌停而备受关注的上市公司苏州龙杰(SH603332,股价12.9元,市值21.48亿元),近期又收到了环保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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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信息显示,苏州龙杰因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而被处以了20万元的罚款。处罚文号为苏环行罚字〔2022〕82第176号。

对此,苏州龙杰在8月5日公告了这则处罚,并解释称公司自今年年初开始准备新增排 气筒 申报领取排污许可证的工作,但在申报过程中,因现场核实确认的申报材料受疫情的影响进展缓慢以及排污许可证填报系统更新优化等因素,经历了多次补充修改申报,最终导致申领工作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直到2022年6月27日才取得排污许可证。不过,苏州龙杰称,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期间,公司严格落实污染物治理工作,所有排放指标稳定达标,均低于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在此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在苏州龙杰之外,上市公司联化科技(SZ002250,股价21.28元,市值196.47亿元)近期也收到了环保罚单。

文号为台环黄罚字〔2022〕49号的处罚信息显示,联化科技于2001年开始建设并于2002年开始在台州市黄岩区经济开发区永椒路8号从事医药中间体生产。经检测,该公司RTO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的氯化氢、氨和甲醇测定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均值均超出《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恶臭)浓度最高值为1318(无量纲),超出《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联化科技由此被处以17万元的罚款。不过相对苏州龙杰对处罚进行了公告,联化科技未在近期公告中提及这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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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披观察: 2家公司应履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

随着绿色环保理念愈发受到重视,更加严格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加速落地——2021年, 生态环境部 印发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并印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而今年2月8日起,《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外,根据《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对于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变更、行政处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市场关注度高、时效性强的信息,要求企业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形式及时披露。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并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目前,多地已经公开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下一步,将加快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A股绿色报告”项目关注到,本期收录的生态环境监管记录,涉及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司。

其中,上市公司亚邦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而“A股绿色报告”项目关注到,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17万元。处罚文号为连灌南环罚字[2022]36号。

此外,上市公司北方稀土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也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本期“A股绿色报告”项目收录数据显示,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因“2022年第一季度执行报告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及时向审批部门提交”被罚款人民币1.5万元。处罚文号为包环罚150207[2022]10号。

对于上述处罚的披露情况、披露管理机制等问题,“A股绿色报告”项目记者于8月11日下午向上述2家上市公司发送了采访邮件。

亚邦股份(SH603188,股价4.37元,市值24.92亿元)于8月12日下午回复了邮件,但截至发稿前尚未回复采访问题。北方稀土(SH600111,股价33元,市值1199亿元)则于8月12日晚上7点15分通过邮件回复称:“《采访函》收悉。按照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接受媒体采访等相关规定,请您与包钢(集团)公司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公司方可按照规定接受采访。”对此,记者将继续进行联系采访,并关注这则或处于行政复议期的处罚后续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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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处罚:中化国际子公司一违法行为被重新处罚

2022年8月第一周,数据库搜集到51家关联企业收到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等,涉及49家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因环境违规违法被罚金额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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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值得关注的是上市公司中化国际子公司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瑞恒”)受到的处罚。

该则文号为连环行罚字﹝2022﹞36号的处罚信息显示,江苏瑞恒污染物排放口数量增加,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由此江苏瑞恒被处以了24万元罚款。处罚决定日期显示为2022年7月27日。

记者注意到,去年11月,江苏瑞恒也收到过一笔24万元的环保罚单,文号为“连环行罚字[2021]51号”,这笔处罚源于:“该公司在罐组三废气治理设施上方和罐组四废气治理设施上方分别增设了1个废气排放口,用于排放罐组三、罐组四及发货栈产生的废气,上述2个废气排放口的设置不符合当事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相关规定,并且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但今年2月,“连环行罚字[2021]51号”被撤销,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公开的行政处罚撤销决定书显示,2021年12月8日,江苏瑞恒认为上述处罚决定有误,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对该行政处罚决定进行认真审查,认为存在集体讨论记录不完整的情况。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连环行罚字〔2021〕51号)。

中化国际(SH600500,股价7.4元,市值204.54亿元)今年7月公告的《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也提及了该处罚被撤销的情况。值得一提的是,中化国际此次拟募资不超过50亿元,其中35亿元投向碳三产业一期项目,而碳三产业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基地,实施主体便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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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下午,记者向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方面致电了解前后两笔24万元的处罚有何关联,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方面接电人员表示,去年对江苏瑞恒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一个行政处罚,但对方申请了复议,“可能我们里面程序存在了一点问题,然后我们就在是今年2月份的时候撤销了处罚决定书,重新立案进行了调查,所以在7月份的时候又就他原来的违法行为重新下达了一个处罚决定书。”

在上述公司之外,近年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实习生张钰惠、雷晴岚、胡济钊对本文亦有贡献,本期部分制图工具为镝数图表)

A股环境风险榜详细数据查询及可视化互动专题,请点击链接或扫描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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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宋可嘉 

编辑| 程鹏  陈俊杰 杜恒峰

校对| 王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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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上市公司收超10万元环保罚单,中化国际子公司一违法行为被重新处罚……2022年8月第一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86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2022年8月第一周搜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49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其中,20家属于国资控制企业,11家为千亿市值企业。 一周绿鉴:2家上市公司收超10万元环保罚单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8月第一周) 总体来看,在2022年8月第一周,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负面信息共关联到49家上市公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49家上市公司背后有多达768.51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将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譬如,不久前因股价跌停而备受关注的上市公司苏州龙杰(SH603332,股价12.9元,市值21.48亿元),近期又收到了环保罚单。 处罚信息显示,苏州龙杰因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而被处以了20万元的罚款。处罚文号为苏环行罚字〔2022〕82第176号。 对此,苏州龙杰在8月5日公告了这则处罚,并解释称公司自今年年初开始准备新增排气筒申报领取排污许可证的工作,但在申报过程中,因现场核实确认的申报材料受疫情的影响进展缓慢以及排污许可证填报系统更新优化等因素,经历了多次补充修改申报,最终导致申领工作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直到2022年6月27日才取得排污许可证。不过,苏州龙杰称,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期间,公司严格落实污染物治理工作,所有排放指标稳定达标,均低于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在此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在苏州龙杰之外,上市公司联化科技(SZ002250,股价21.28元,市值196.47亿元)近期也收到了环保罚单。 文号为台环黄罚字〔2022〕49号的处罚信息显示,联化科技于2001年开始建设并于2002年开始在台州市黄岩区经济开发区永椒路8号从事医药中间体生产。经检测,该公司RTO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的氯化氢、氨和甲醇测定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均值均超出《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恶臭)浓度最高值为1318(无量纲),超出《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联化科技由此被处以17万元的罚款。不过相对苏州龙杰对处罚进行了公告,联化科技未在近期公告中提及这则处罚。 环境信披观察:2家公司应履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 随着绿色环保理念愈发受到重视,更加严格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加速落地——2021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并印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而今年2月8日起,《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外,根据《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对于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变更、行政处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市场关注度高、时效性强的信息,要求企业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形式及时披露。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并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目前,多地已经公开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下一步,将加快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A股绿色报告”项目关注到,本期收录的生态环境监管记录,涉及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司。 其中,上市公司亚邦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而“A股绿色报告”项目关注到,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17万元。处罚文号为连灌南环罚字[2022]36号。 此外,上市公司北方稀土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也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本期“A股绿色报告”项目收录数据显示,包头市绿源危险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因“2022年第一季度执行报告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及时向审批部门提交”被罚款人民币1.5万元。处罚文号为包环罚150207[2022]10号。 对于上述处罚的披露情况、披露管理机制等问题,“A股绿色报告”项目记者于8月11日下午向上述2家上市公司发送了采访邮件。 亚邦股份(SH603188,股价4.37元,市值24.92亿元)于8月12日下午回复了邮件,但截至发稿前尚未回复采访问题。北方稀土(SH600111,股价33元,市值1199亿元)则于8月12日晚上7点15分通过邮件回复称:“《采访函》收悉。按照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接受媒体采访等相关规定,请您与包钢(集团)公司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公司方可按照规定接受采访。”对此,记者将继续进行联系采访,并关注这则或处于行政复议期的处罚后续进展情况。 环保处罚:中化国际子公司一违法行为被重新处罚 2022年8月第一周,数据库搜集到51家关联企业收到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等,涉及49家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因环境违规违法被罚金额10万元以上 本期值得关注的是上市公司中化国际子公司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瑞恒”)受到的处罚。 该则文号为连环行罚字﹝2022﹞36号的处罚信息显示,江苏瑞恒污染物排放口数量增加,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由此江苏瑞恒被处以了24万元罚款。处罚决定日期显示为2022年7月27日。 记者注意到,去年11月,江苏瑞恒也收到过一笔24万元的环保罚单,文号为“连环行罚字[2021]51号”,这笔处罚源于:“该公司在罐组三废气治理设施上方和罐组四废气治理设施上方分别增设了1个废气排放口,用于排放罐组三、罐组四及发货栈产生的废气,上述2个废气排放口的设置不符合当事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相关规定,并且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但今年2月,“连环行罚字[2021]51号”被撤销,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公开的行政处罚撤销决定书显示,2021年12月8日,江苏瑞恒认为上述处罚决定有误,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对该行政处罚决定进行认真审查,认为存在集体讨论记录不完整的情况。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连环行罚字〔2021〕51号)。 中化国际(SH600500,股价7.4元,市值204.54亿元)今年7月公告的《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也提及了该处罚被撤销的情况。值得一提的是,中化国际此次拟募资不超过50亿元,其中35亿元投向碳三产业一期项目,而碳三产业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基地,实施主体便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月12日下午,记者向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方面致电了解前后两笔24万元的处罚有何关联,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方面接电人员表示,去年对江苏瑞恒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一个行政处罚,但对方申请了复议,“可能我们里面程序存在了一点问题,然后我们就在是今年2月份的时候撤销了处罚决定书,重新立案进行了调查,所以在7月份的时候又就他原来的违法行为重新下达了一个处罚决定书。” 在上述公司之外,近年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实习生张钰惠、雷晴岚、胡济钊对本文亦有贡献,本期部分制图工具为镝数图表) A股环境风险榜详细数据查询及可视化互动专题,请点击链接或扫描二维码查看。 记者|宋可嘉 编辑|程鹏陈俊杰杜恒峰 校对|王月龙 |每日经济新闻nbdnews原创文章|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镜像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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