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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茅台原董事长袁仁国受贿金额达1.1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3-17 17:29:20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梁枭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3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在官方微博发布《案“鉴”:这起“反腐”大案,我们做到了“极致”》视频,首次披露了“袁仁国受贿案”办案细节。

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视频显示,在办案过程中,40多名办案人员从袁仁国家中清点出黄金制品、手表、珠宝、字画等1588件,其中不乏象牙等稀有物品,以及人民币、美元、英镑现金等若干,办案人员用了一天一夜才清点完毕。经审查发现,整个案卷凸显出来的都是袁仁国利用特殊资源的审批权,大肆为不法经销商违规从事茅台酒经营提供帮助的行为事实。从1994年到案发为止,袁仁国受贿金额高达1.1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袁仁国出生于1956年,曾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2018年10月,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对袁仁国涉嫌职务违法问题立案调查。2021年9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袁仁国受贿案,袁仁国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被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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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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