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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滇银行原副行长曹艳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城商行哪些高管任职须经行政许可?要满足啥条件?监管人士这样说……

每日经济新闻 2022-01-29 17:39:50

◎日前,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滇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曹艳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2月,云南省政府发布通知,免去曹艳丽富滇银行副行长职务。

每经记者 宋戈    每经实习记者 刘嘉魁    每经编辑 廖丹    

日前,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滇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曹艳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曹艳丽,女,汉族,1963年6月生,贵州习水人,大专学历。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9月至2008年1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市支行、昆明中山城市信用社、昆明城市合作银行、昆明市商业银行工作。

2008年1月至2020年1月,曹艳丽任富滇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工会主席,期间先后兼任丽江古城富滇村镇银行董事长、曲靖富源富滇村镇银行董事长、老中银行副董事长。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曹艳丽任富滇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省委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2月,云南省政府发布通知,免去曹艳丽富滇银行副行长职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2021年,富滇银行高管层历经更迭,且去年末以来,该行多次遭监管处罚,其中被罚事由便包含“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富滇银行作为城商行,哪些高管须经过任职资格许可?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履职?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位监管人士。

近期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2007年12月30日,富滇银行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成为云南省首家省级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该行164家营业机构遍布云南所有州市和重庆市,发起设立4家村镇银行,与老挝外贸大众银行合资设立老中银行,是全国唯一在境外设立子行的城商行。

相关信息显示,去年以来,富滇银行高管层历经更迭。

该行官网显示,富滇银行于去年6月发布了《关于董事长洪维智辞职的公告》,该行董事会于去年4月26日收到董事长洪维智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决定,洪维智调离富滇银行至其他单位工作。

而后该行原行长代军接棒董事长职位。8月11日,云南银保监局核准代军富滇银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9月3日,云南省政府发布通知,代军任富滇银行董事长,免去行长职务。该行官网领导班子一栏信息显示,截至目前,该行行长职位尚处空缺。

此外,记者还发现,去年末以来,富滇银行多次被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处罚。

2021年11月25日,银保监会官网显示,富滇银行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被云南银保监局罚款22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七项,包括授信管控严重不审慎,以“名单制管理”为由突破授信限额管控;贴现资金管控不严,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用于归还出票人他行贷款;通过发放贷款兑付到期票据掩盖票据业务风险;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违规用表内授信承担资产证券化风险;违规办理未竣工商业用房按揭贷款;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流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等。

去年12月,富滇银行大理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时任富滇银行大理分行运管部经理陈海梅、戴华丽分别被罚款人民币1万元。

今年1月11日,云南银保监局公布一则罚单,显示富滇银行保山分行因损坏金融许可证,违反《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1年第3号)第十八条规定,被保山银保监分局罚款人民币1万元。

城商行哪些高管须任职资格许可?要满足啥条件?

纵观以上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富滇银行遭处罚案由中有一项为“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记者注意到,去年9月,云南银保监系统就对类似问题作出过处罚。云南陆良农商银行因“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等问题,被曲靖银保监分局罚款130万元。此外,去年12月,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行职责,被山西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210万元。

那么,富滇银行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有哪些级别的高管必须经过任职资格许可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一位城商行条线监管人士,他表示:“根据最新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资商业银行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会成员以及董事会秘书,必须要经任职资格许可。

对于总行来说,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风险总监、合规总监、总审计师、总会计师、首席信息官以及同职级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主任)、副总经理(副主任)、总经理助理等等,都属于需要经过任职资格许可的高管范围。”

至于分行,分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还有分行级专营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分行营业部负责人,管理型支行行长、专营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也必须要经过任职资格许可,方能履行高管职责。”他分析道。

此外,他特别提到,其他虽未担任上述职务,但实际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总行及分支机构管理层中对该机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人员,也要经过任职资格许可。

具体来说,富滇银行作为城市商业银行,其高管要满足哪些资格条件,才能获得任职资格许可,进而履职呢?“对于城商行总行来说,拟任行长、副行长的,首先要本科以上学历,其次还要有一定的从业经验,比如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该人士介绍道,“至于分行,拟任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等级别高管的,学历要求和总行一样,都是本科以上,但从业年限要求相对较低一些,要从事金融工作4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才能任职。”

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指标曾未达监管要求

富滇银行早在2018年就提出上市目标。该行也在2020年年报中明确表示,“全力推进上市准备及增发股份”已成为其2021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将全面启动2021-2022新一轮增资扩股工作,计划募集资金不低于60亿元,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进一步夯实上市前的准备工作。同步启动2021-2023年上市IPO筹备工作,力争2021年末完成上市辅导工作。

去年10月,证监会公布了《关于核准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同意富滇银行发行不超过20亿股新股。

2021年11月,证监会在对富滇银行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中指出,该行存在监管指标不达标的情况。根据定向发行说明书,申请人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3月末资产利润率分别为0.15%、0.19%、0.22%,资本利润率分别为2.23%、2.73%、3.43%,低于监管标准。证监会要求该行补充披露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不达标对申请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是否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者行政处罚的风险。

富滇银行回复称,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指标未达到监管要求,主要原因系2018年以来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全力做好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将逾期90天以上贷款全部纳入不良贷款,拨备计提力度大幅提高,从而大幅降低了报告期内的净利润水平。

此外,2020年因疫情原因公司主动为中小微企业调降贷款利率、减免服务费用、延期还本付息,全年累计减费让利约1.73亿元,以致盈利水平受到明显制约。上述原因导致公司的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等盈利性指标未达到监管要求。

富滇银行2021年第三季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9月末,该行合并口径下资产合计为3132.7亿元,净资产合计为199.61亿元。2021年前三季度,该行合并口径下营业收入为43.43亿元,净利润为5.08亿元。

资本充足率指标方面,截至2021年9月末,该行母公司口径下资本充足率13.2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73%、一级资本充足率9.73%。

该行2020年年报显示,截至2020年末,该行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有四位,为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6%、14.4%、9.08%、8.32%。

值得注意的是,年报数据显示,富滇银行前十大股东中,排名第四、五、六位的股东均存在对外出质股权的情况,分别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信通贸易有限公司、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53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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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滇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曹艳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曹艳丽,女,汉族,1963年6月生,贵州习水人,大专学历。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9月至2008年1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市支行、昆明中山城市信用社、昆明城市合作银行、昆明市商业银行工作。 2008年1月至2020年1月,曹艳丽任富滇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工会主席,期间先后兼任丽江古城富滇村镇银行董事长、曲靖富源富滇村镇银行董事长、老中银行副董事长。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曹艳丽任富滇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省委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2月,云南省政府发布通知,免去曹艳丽富滇银行副行长职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2021年,富滇银行高管层历经更迭,且去年末以来,该行多次遭监管处罚,其中被罚事由便包含“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富滇银行作为城商行,哪些高管须经过任职资格许可?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履职?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位监管人士。 近期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2007年12月30日,富滇银行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成为云南省首家省级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该行164家营业机构遍布云南所有州市和重庆市,发起设立4家村镇银行,与老挝外贸大众银行合资设立老中银行,是全国唯一在境外设立子行的城商行。 相关信息显示,去年以来,富滇银行高管层历经更迭。 该行官网显示,富滇银行于去年6月发布了《关于董事长洪维智辞职的公告》,该行董事会于去年4月26日收到董事长洪维智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决定,洪维智调离富滇银行至其他单位工作。 而后该行原行长代军接棒董事长职位。8月11日,云南银保监局核准代军富滇银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9月3日,云南省政府发布通知,代军任富滇银行董事长,免去行长职务。该行官网领导班子一栏信息显示,截至目前,该行行长职位尚处空缺。 此外,记者还发现,去年末以来,富滇银行多次被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处罚。 2021年11月25日,银保监会官网显示,富滇银行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被云南银保监局罚款22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七项,包括授信管控严重不审慎,以“名单制管理”为由突破授信限额管控;贴现资金管控不严,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用于归还出票人他行贷款;通过发放贷款兑付到期票据掩盖票据业务风险;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违规用表内授信承担资产证券化风险;违规办理未竣工商业用房按揭贷款;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流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等。 去年12月,富滇银行大理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罚款人民币40万元;时任富滇银行大理分行运管部经理陈海梅、戴华丽分别被罚款人民币1万元。 今年1月11日,云南银保监局公布一则罚单,显示富滇银行保山分行因损坏金融许可证,违反《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1年第3号)第十八条规定,被保山银保监分局罚款人民币1万元。 城商行哪些高管须任职资格许可?要满足啥条件? 纵观以上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富滇银行遭处罚案由中有一项为“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记者注意到,去年9月,云南银保监系统就对类似问题作出过处罚。云南陆良农商银行因“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等问题,被曲靖银保监分局罚款130万元。此外,去年12月,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行职责,被山西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210万元。 那么,富滇银行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有哪些级别的高管必须经过任职资格许可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一位城商行条线监管人士,他表示:“根据最新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资商业银行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会成员以及董事会秘书,必须要经任职资格许可。” “对于总行来说,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风险总监、合规总监、总审计师、总会计师、首席信息官以及同职级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主任)、副总经理(副主任)、总经理助理等等,都属于需要经过任职资格许可的高管范围。” “至于分行,分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还有分行级专营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分行营业部负责人,管理型支行行长、专营机构分支机构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也必须要经过任职资格许可,方能履行高管职责。”他分析道。 此外,他特别提到,其他虽未担任上述职务,但实际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总行及分支机构管理层中对该机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人员,也要经过任职资格许可。 具体来说,富滇银行作为城市商业银行,其高管要满足哪些资格条件,才能获得任职资格许可,进而履职呢?“对于城商行总行来说,拟任行长、副行长的,首先要本科以上学历,其次还要有一定的从业经验,比如从事金融工作6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该人士介绍道,“至于分行,拟任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等级别高管的,学历要求和总行一样,都是本科以上,但从业年限要求相对较低一些,要从事金融工作4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才能任职。” 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指标曾未达监管要求 富滇银行早在2018年就提出上市目标。该行也在2020年年报中明确表示,“全力推进上市准备及增发股份”已成为其2021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将全面启动2021-2022新一轮增资扩股工作,计划募集资金不低于60亿元,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进一步夯实上市前的准备工作。同步启动2021-2023年上市IPO筹备工作,力争2021年末完成上市辅导工作。 去年10月,证监会公布了《关于核准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同意富滇银行发行不超过20亿股新股。 2021年11月,证监会在对富滇银行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中指出,该行存在监管指标不达标的情况。根据定向发行说明书,申请人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3月末资产利润率分别为0.15%、0.19%、0.22%,资本利润率分别为2.23%、2.73%、3.43%,低于监管标准。证监会要求该行补充披露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不达标对申请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是否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者行政处罚的风险。 富滇银行回复称,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指标未达到监管要求,主要原因系2018年以来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全力做好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将逾期90天以上贷款全部纳入不良贷款,拨备计提力度大幅提高,从而大幅降低了报告期内的净利润水平。 此外,2020年因疫情原因公司主动为中小微企业调降贷款利率、减免服务费用、延期还本付息,全年累计减费让利约1.73亿元,以致盈利水平受到明显制约。上述原因导致公司的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等盈利性指标未达到监管要求。 富滇银行2021年第三季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9月末,该行合并口径下资产合计为3132.7亿元,净资产合计为199.61亿元。2021年前三季度,该行合并口径下营业收入为43.43亿元,净利润为5.08亿元。 资本充足率指标方面,截至2021年9月末,该行母公司口径下资本充足率13.2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73%、一级资本充足率9.73%。 该行2020年年报显示,截至2020年末,该行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有四位,为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6%、14.4%、9.08%、8.32%。 值得注意的是,年报数据显示,富滇银行前十大股东中,排名第四、五、六位的股东均存在对外出质股权的情况,分别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信通贸易有限公司、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富滇银行 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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