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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收钱将指定内容推上抖音热榜,自首获刑

每日经济新闻 2021-11-30 00:06:25

每经编辑 毕陆名

花钱可以将指定内容推上抖音热榜?这样的行为是否涉及犯罪?一起来看下面这则案例。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一则判决书显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字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是关联公司。

2018年9月至2020年8月间,被告人王某某在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抖音-内容运营-热点运营职位,负责抖音热搜提报,后转岗至抖音-热点-内容策划职位。

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间,被告人张某某在北京字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抖音-内容运营-热点运营职位,负责抖音热搜提报。

2019年7月间,被告人王某某收受王某(另案处理)钱款共计人民币9050元,将王某指定的内容推上抖音热榜。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间,王某某收受王某钱款共计人民币576000元,并将其中的人民币220100元给予被告人张某某。被告人王某某将王某指定的内容发送给被告人张某某,被告人张某某将上述内容推上抖音热榜。

2020年9月3日,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在公司员工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亲属代为退缴人民币364950元,被告人张某某退缴人民币220100元。现扣押在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予惩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其二人已将违法所得退缴。

故,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张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扣押在案的钱款予以没收;扣押在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的手机三部,退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26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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