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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涉北交所处罚,创新层挂牌公司钢宝股份信息披露违规,主办券商国泰君安被约谈

每日经济新闻 2021-11-17 17:54:19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钢宝股份的主办券商国泰君安未督促钢宝股份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全国股转公司对其采取约见谈话并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要求其加强内部控制和工作协同,规范履行职责。

每经记者 陈晨    每经编辑 吴永久    

11月15日,就在北交所开市当天,A股上市公司南钢股份发布公告拟将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公司钢宝股份分拆至北交所上市,而这也成为了北交所开市后第一家宣布分拆旗下资产至北交所上市的上市公司。但全国股转公司发现,钢宝股份未将上述分拆信息同步在全国股转公司官方网站进行披露,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因此,南钢股份、钢宝股份也分别收到监管工作函和自律监管措施。同时,作为钢宝股份的主办券商国泰君安,也被采取约见谈话措施。

首例“A拆北”引起股价大幅波动

北交所11月15日开市当晚,A股上市公司南钢股份就紧跟脚步,宣布拟将其控股子公司钢宝股份分拆至北交所上市,这也成为北交所开市后首个宣布“A拆北”的上市公司。

根据分拆预案,钢宝股份是南钢股份持股66.30%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钢宝股份专注于中厚板等钢材产品的网上零售、个性化定制等业务,并搭建了专业化的钢铁电子商务平台“金陵钢宝网”。自成立以来,钢宝股份以电子商务平台为载体,形成新零售业务和C2M定制业务两大类业务。

南钢股份表示,本次分拆本身不会影响南钢股份对钢宝股份的控股关系。本次分拆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控股钢宝股份,钢宝股份的整体经营情况、财务及盈利状况均将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予以反映。通过本次分拆上市,钢宝股份将成为独立于南钢股份的上市公司,将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功能和优势。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分拆预案南钢股份披露时间是在11月15日盘后,而实际上,就在11月15日当天,被分拆对象钢宝股份的股价就提前异动,当日涨幅达17.65%;11月16日,钢宝股份停牌;11月17日,钢宝股份继续大涨50.10%。

钢宝股份未及时披露公告受处罚

与此同时,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创新层挂牌公司钢宝股份的控股股东南钢股份在11月15日披露了拟将钢宝股份分拆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预案。但是,对上述重大事项,钢宝股份未同步在我司官方网站进行披露,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为避免上述违规行为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损害投资者权益,全国股转公司立即采取监管措施,于2021年11月16日开盘前对钢宝股份股票实施紧急停牌,并要求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补充披露相关公告,如实说明事件具体进展情况,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全国股转公司进一步说道。

同日,全国股转公司针对钢宝股份及其相关责任主体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同时,上交所也对南钢股份下发了监管工作函,该函表示,分拆上市,属于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应当督促钢宝股份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公平维护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当引以为戒,对上述问题予以高度重视,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做好工作协同,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此外,还要求南钢股份自查是否存在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如存在,请立即纠正。

主办券商被约谈

公开资料显示,钢宝股份于2015年12月14日在新三板挂牌,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国泰君安。因此,在本次钢宝股份信息披露违规中,国泰君安也负有相应责任。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钢宝股份的主办券商国泰君安未督促钢宝股份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全国股转公司对其采取约见谈话并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要求其加强内部控制和工作协同,规范履行职责。

“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新三板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挂牌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严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法律原则。”全国股转公司说道。

另外,全国股转公司还表示,主办券商要完善业务管理,发挥好市场“看门人”职责。对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秉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从严、从快予以打击,切实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和平稳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市场规范发展。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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