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要闻

每经网首页 > 要闻 > 正文

中汇支付,前脚再成“老赖”,后脚领千万级罚单

每日经济新闻 2021-10-12 19:10:08

◎央行银行天津分行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汇支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处以139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9月16日。

◎今年以来,除了因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这一情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外,中汇支付还因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10次。

每经记者 宋戈    每经实习记者 冯典俊    每经编辑 廖丹    

日前,中汇支付刚刚领了一张千万元的罚单,然而就在九月中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这家公司又再一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中汇支付在近三年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8次,负责人也被限制高消费。此外,截至2021年10月12日,中汇支付的累计执行标的总金额2.89亿元,其中未履行金额2.81亿元。

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规定,被罚款1399万元

日前,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支付”)因领到1399万元的大罚单而被市场广泛关注,据了解,这也是今年以来央行向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出的为数不多的千万级大罚单。

央行天津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汇支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处以139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9月16日。

事实上,在这张罚单落定之前,中汇支付还有一个标签——“失信被执行人”。

就在9月15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中汇支付再一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原因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截图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具体来看,中汇支付、江门银通投资有限公司、张波克应对廖洪龙应退赔原告江门市酌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款项6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对于上述义务,中汇支付全部未履行。

这对中汇支付来说已经不是第一次。记者统计发现,今年以来,除了因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这一情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外,中汇支付还因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10次。

翻看历史失信记录,中汇支付2020年共16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情形8次,以及“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情形8次。

两任负责人均被限制高消费

在中汇支付屡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背后,记者在启信宝终本案件一栏发现,截至2021年10月12日,中汇支付的累计执行标的总金额2.89亿元,其中未履行金额2.81亿元,未履行比例达97.22%。

此外,中汇支付的负责人在去年发生过变更。启信宝显示,中汇支付的负责人于2020年10月20日由创始人尹宏伟变更为陈苏平。尹宏伟任公司负责人期间,曾屡次被限制高消费,而陈苏平履新以来,也同样成了被限制高消费的对象之一。


截图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记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就能目前能查询到的信息来看,中汇支付立案时间最早的一笔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是在2019年6月11日。

而就中汇支付涉及的诉讼事项而言,启信宝信息显示,2018年以前,中汇支付相关的裁判文书每年也不超过10份,但2019年就突破100份达到了138份,2020年的这一数字更是直接飙升到了709。

据悉,中汇支付成立于2009年,其支付牌照申请于2013年被央行批准,彼时,其支付业务范围包括银行卡收单和互联网支付,业务覆盖范围为全国。

然而,2016年1月5日,中汇支付的互联网支付许可被央行注销,连带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青海、新疆、西藏、海南、深圳、厦门、宁波、大连等12个省(区、市)的银行卡收单业务也被叫停。

截图来源:央行

央行信息显示,中汇支付的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23年1月5日。届时中汇支付要向央行申请牌照续展,续展通过才能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一家支付企业何至于此?为了解更多详情,记者拨打中汇支付官方客服电话,却发现号码为空号。另拨打中汇支付在上海、北京、武汉、湖南、贵州等地的分公司的电话,发现均为空号或接电话的员工已离职。目前,中汇支付官网(www.cnepay.com)也一直无法访问。

(实习生宋钦章对本文亦有贡献)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中汇支付 罚单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